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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危机背景下的俄罗斯北极能源开发:效能重构与中国参与

发布时间:2023-01-31来源:国合中心

内容摘要:在乌克兰危机长期化、扩大化和复杂化的冲击下,全球能源治理陷入市场原则和非市场化干预的路径博弈,政治共识与权力争夺的目标落差,以及气候安全让位于能源安全议程的多重困境。面对国际油气贸易加速“去俄罗斯化”,以及非市场化措施频繁介入和能源议价权、市场份额争夺持续加剧,俄罗斯尝试拓展北极能源开发的价值效能、权力效能、安全效能和试点效能,通过资源变现增强危机“承载韧性”,发展替代市场提升卖方话语权,强化“能源—航道”发展的正向联动适应新安全态势,打造可再生能源发展试验区。受此影响,中国参与俄北极能源开发合作面临政治和商业场景的全方位变化,而优化互动格局和丰富合作主体,强化技术平台建设并探索可再生能源议程,成为提升中俄北极能源合作潜力的重要内涵,以及适应全球能源秩序变革的切入点。

正文摘读:

当前,乌克兰危机造成的能源危机效应加速扩散传导。10月25日,国际能源署(IEA)执行董事法提赫·比罗尔(Fatih Birol)警告,随着俄罗斯输欧天然气的断供以及全球液化天然气市场趋紧,世界正陷入首次真正的全球能源危机。在能源价格屡创新高的同时,全球碳排放总量不降反升,2022年因化石燃料产生的碳排放量预计增加1%,达到366亿吨的新高。全球能源供需格局、政治版图和发展议程出现变化,能源治理的困境更加凸显。在此背景下,俄罗斯加大北极能源开发的效能拓展,以期适应能源政治、安全和市场博弈新态势,而中国参与俄北极能源开发合作的场景也随之变化。

一、乌克兰危机加剧全球能源治理困境

近年来,随着多边气候议程的深入推进,主要国家先后明确各自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世界范围内的能源转型进入加速期。但是,俄乌冲突爆发和对俄罗斯实施的制裁措施,不但导致能源危机加剧,还使部分国家陷入市场原则和非市场化干预的博弈,出现政治共识与权力争夺的目标落差,在议程排序上出现气候安全让位于能源安全的变化,导致脱碳进程迟滞和绿色转型决心同步强化的困境。

1.1市场原则和非市场化干预的路径博弈

俄乌冲突爆发后,美欧对俄制裁导致国际能源市场的供需错配格局和“短缺恐慌”,引发油气价格攀升和宽幅震荡。3月11日,衡量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基准的WTI原油期货价格触及130美元/桶,布伦特原油期货冲高至139美元/桶。作为欧洲天然气基准价格的荷兰所有权转让中心(TTF)天然气期货主力合约价格在8月也创下345欧元/兆瓦时的历史新高。受此影响,美国一方面通过市场化措施平抑能源价格的异常波动,包括释放超过1.8亿桶战略性原油储备,施压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增产等,还在《通胀削减法案》中明确对清洁能源产业的超过3 700亿美元投资计划,减缓市场支撑高油价的预期。另一方面,引入更多非市场化干预措施扭转市场格局。美欧对俄罗斯石油实施禁运措施后,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和俄罗斯低油价出口的诱惑下,“灰色运输链”越来越盛行。因此,除了在七国集团层面推动对俄能源从“禁运”转向“限价”之外,美国与欧盟加紧协调设置65~70美元/桶的石油价格上限。受此影响, 11月28日WTI原油期货主力合约下跌至73美元/桶,布伦特原油主力合约盘中下探80美元/桶,国际油价接近回归冲突爆发前的正常水平。

与此同时,作为能源市场自由化的先驱,欧盟曾致力于将天然气供应的长期合同转向更具市场化的现货定价模式。但在价格压力下,欧盟也选择采取非市场化的干预措施,试图通过削减电力需求,设立“超边际收入”上限和对特定行业征收“团结税”应对能源价格的高涨。在削减需求方面,欧盟要求成员国在用电高峰时段减少至少5%的用电量,设立到2023年3月31日将总电力需求减少至少10%的目标。在收入上限方面,针对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低成本发电公司设定180欧元/每兆瓦时的收入上限;对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炼油部门产生的超额利润征收至少33%的税。10月18日,欧盟委员会推出一揽子紧急措施,包括联合购买天然气、对欧洲天然气基准价格实施限价机制、考虑建立新的液化天然气价格基准、协调欧盟成员国能源供应等措施。欧委会近日还提议,从2023年1月起对天然气进口实施动态限价机制,在特定条件下设置275欧元/兆瓦时的进口价格上限。总体来看,由于美欧与俄罗斯延续制裁与反制的恶性循环,各类市场化措施和非市场化干预的博弈,生产国和消费国各自群体内部以及相互间的利益鸿沟将持续扩大。

1.2政治共识与权力争夺的目标落差

美国和欧洲利用制裁推动能源贸易“去俄罗斯化”,不但未能导致俄财政崩塌,还成为其在“量减价增”的基础上维持经济运转的关键。根据芬兰能源和清洁空气研究中心(CREA)计算,俄罗斯在俄乌冲突爆发后半年内共获得1 580亿欧元的能源出口收入,而同期的“特别军事行动”开销约为1 000亿欧元。加强政策协调重建“去俄罗斯化”的能源供应链,削弱俄在国际能源市场上的议价权和软实力成为美欧的政治共识,双方在多轮对俄制裁中基本实现打击范围和力度的同步。但是,共同政治诉求未能消除基于本国利益的权力争夺。例如,美国在超越俄罗斯成为头号石油出口国后,逐年扩大天然气市场的份额。2019—2021年,美国对欧盟的液化天然气出口从142亿立方米增长至222亿立方米,在欧盟进口总量的占比从16%增长至28%。俄乌冲突爆发后,美国跃升为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出口国,首次超越俄罗斯对欧盟管道天然气出口。2022年上半年,美国对欧液化天然气出口达到390亿立方米,占美国出口总额的68%,还计划在2030年前对欧盟实现每年500亿立方米的出口。“从表面上看,美国加大对欧能源出口基于巩固“跨大西洋伙伴关系”,帮助盟友从能源危机中脱困的目标。但正如法国总统马克龙所说,其背后包含美国通过“双重标准”谋取利益的考量。美国尝试竞逐全球能源出口的霸主地位,利用能源市场“去俄化”强化国际议价权,迫使欧洲在能源关系上从“对俄依赖”转向“对美依赖”,最终构建以美国为中心的能源权力格局。

除供应短缺因素之外,内部竞价也是推高能源价格的一大诱因。根据统计,意大利、荷兰等国的天然气储存设施中,只有约10%由政府官员通过国家战略储备直接控制,其余均由国际贸易公司、能源公用事业公司和工业集团掌握,导致部分国家政府因“价高者得”的竞争无法补充储备,引发内部的分歧和指责。同时,挪威也利用欧盟对俄能源制裁的契机扩大其能源产品的市场份额和话语权。据统计,仅石油出口就为挪威带来1 090亿美元的出口收入,比2021年增加820亿美元,挪威主权基金规模也扩大到1万亿美元。俄欧“北溪1号”天然气管道发生泄漏事故后,挪威和波兰随即宣布 “波罗的海天然气管道项目” 的启动仪式。挪威因此受到欧盟部分成员国的指责,认为其在欧洲能源危机中大发“战争财”,扮演“英雄”和“反派”的双重角色。在能源供给与需求结构、对外依赖程度和调剂能力的巨大差异下,美欧之间和欧洲内部能否在政治共识和权力争夺上实现目标的兼容,成为决定危机走势和未来能源格局的重要一环。

1.3气候安全让位能源安全的议程波动

切断与俄罗斯的能源联系是欧盟“惩俄挺乌”的战略举措。除了对俄罗斯煤炭实施进口禁令之外,欧盟决定自2022年12月5日起禁止进口俄罗斯海运原油,2023年2月起禁止进口俄石油产品。据估算,相关制裁将导致欧盟自俄石油进口量减少90%。在“硬性脱钩”政策的催化下,欧洲深陷能源价格上涨引发的高通胀泥潭。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10月欧元区通胀率按年率计算达10.7%,再创历史新高,其中能源价格同比上涨41.9%。受此影响,优先确保能源安全还是坚持气候议程推进绿色转型,成为各国的关键议题。由于短期内难以从俄罗斯之外的国际市场获得足够供应,欧洲国家大多将煤炭作为发电和工业领域的替代能源。例如,德国允许部分已关闭的煤炭发电厂和石油发电厂重新投入使用至2023年,并提出建立战略煤炭储备;希腊逐步淘汰煤电的时间被延迟到2028年;波兰考虑将煤炭使用期限延长至2049年,将其作为能源“稳定器”;意大利也计划推迟燃煤电厂退役。欧洲国家重启或延长煤电服役年限不但损害环境,还可能造成脱碳进程的不确定性。此外,瑞士政府为缓解电力紧张计划建设储备电厂,建议放宽与空气污染有关的规划限制以便尽早完成。欧盟出台的《绿色能源法案》将天然气和核能归为绿色能源,将其纳入《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也引发荷兰、丹麦、奥地利等“气候激进派”的不满,指责相关决定有悖净零排放的宏观战略。

需要看到,能源危机进一步强化欧盟的绿色转型决心。7月,欧洲议会工业、研究和能源委员会(ITRE)批准“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DIII)修正案,明确欧盟到2030年达到至少45%的可再生能源目标。部分成员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力争绿色转型进程不会脱轨。例如,德国计划将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能力提高约3倍,并计划到2035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占比100%;意大利批准总装机超过40万千瓦的6座风电场;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等国计划到2030年增加10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到本世纪末建设至少7 000万个太阳能屋顶。也就是说,俄乌冲突造成的能源危机没有改变全球气候议程的不可逆趋势,但造成脱碳短期目标迟滞和绿色转型加速的双重效应。

二、俄罗斯北极能源开发的效能拓展

近年来,随着北极能源、通道和安全的战略价值凸显,俄罗斯作为最大的北极国家,正式开启“北极2035战略体系”的建构进程,并将能源开发视为应对北极变化挑战,抢抓发展机遇的重要选项。而在乌克兰危机和美欧制裁的背景下,国际油气贸易的“去俄化”加速,非市场化危机应对措施的介入,能源议价权与市场份额的争夺加剧等趋势,促使俄拓展北极能源开发的价值效能、权力效能、安全效能和试点效能。

2.1放大价值效能

限制或冻结北极地区的油气开发是部分北极国家的优先议程。2021年,美国总统拜登承诺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5年的水平减少50%至52%,宣布暂停阿拉斯加国家北极野生生物保护区(ANWR)的石油开采活动,扭转特朗普任内作出的勘探决策并彰显遏制气候变化的决心。欧盟也在同年出台新版“北极政策”,提出为应对全球变暖,不在北极圈开发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提倡构建停止购买北极圈内产出化石能源的多边法律框架。但随着化石能源的价格飙升,以及气候安全让位于能源安全的新现实,相关国家或重新评估“冻结”北极油气开发的必要性,探索俄罗斯能源产品的替代方案,降低市场的供给短缺预期并提高自身竞争力。受此影响,俄罗斯抢抓气候议程受能源安全挤压的机会窗口,加速推进北极碳氢化合物开发,通过价值变现增强经济的“危机承载力”,适应能源政治竞争格局变化。根据规划,到2035年俄北极地区将贡献全国天然气总产量的90%,液化天然气产量最高有望实现1.2亿吨/年。目前,俄罗斯诺瓦泰克公司(Новатэк)主导下的北极液化天然气项目全面展开,计划在2030年前实现年产最高7 000万吨液化天然气(见表1)。此外,俄还通过财政工具为项目提供零开采税、优惠企业所得税和保险费用等刺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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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开采成本过高是制约俄罗斯北极石油开发的主要因素。有研究显示,由于气候恶劣、交通不便等因素,俄罗斯北极项目实现盈利的油价门槛约为80美元/桶。危机背景下的国际油价高涨,促使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俄罗斯石油公司等企业加快在亚马尔半岛、吉丹半岛、泰梅尔半岛开发石油(见表2)。其中,“东方石油”项目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石油项目,占据未来俄石油总产量的20%。目前,该项目已启动泰梅尔半岛的 “帕尔科什科耶”(Payakhskoye) 油田钻探,并计划在年底前完成80口油井钻探。根据计划,项目到 2027 年可通过北方海航道向世界市场运输5 000万吨石油。此外,俄北极地区储存7 800亿吨煤炭,占俄煤炭资源总储量的一半,煤炭也成为俄北极能源开发的重点。俄计划在科米共和国建立煤炭原料深加工和煤炭化工综合体;在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建立以利用北方海航道为导向的西泰梅尔煤矿群;在楚科奇自治区开发白令煤矿原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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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强化权力效能

长久以来,美欧能源企业是俄罗斯北极开发的重要合作伙伴。例如,美国埃克森美孚曾与俄油签署协议,计划共同投资32亿美元用于北极喀拉海和黑海的油气勘探。挪威国家石油公司、法国道达尔曾与俄气签署协议,共同开发距科拉半岛约550公里的什托克曼(Штокман)气田。欧洲也是俄罗斯北极能源的主要出口市场。2021年,诺瓦泰克公司的北极液化天然气项目向国际市场出口7.9亿立方米天然气(包括570万吨液化天然气),其中超过半数销往欧洲。俄乌冲突爆发后,多数美欧企业被迫从俄项目中撤出的同时,欧洲加快寻求新的液化天然气供应方,作为摆脱对俄天然气依赖的选项。但从长远看,欧洲无法按照高价长期支付LNG 现货资源,欧洲西海岸LNG 接收站建设进度也远远跟不上未来运能需求,欧洲能源独立进程和成效随时可能受制于地缘政治现实的变化。因此,部分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将北极天然气视为对俄制裁的“豁免项”,持续进口俄罗斯的液化天然气。根据国际液化天然气进口商联盟(GNL)的数据,俄乌冲突爆发后8个月,欧洲从俄罗斯通过海运进口的液化天然气总量同比增长近15%,全年进口量可能远超去年的1 300万吨,相关产品均来自道达尔参与运营的“北极亚马尔液化气”项目“,再次印证能源议价权与市场份额竞争加剧的大趋势。

在此背景下,俄罗斯希望充分激活北极能源项目的权力效能,加速推进从大西洋板块向亚太板块的转移,通过发展替代市场提升“卖方话语权”。4月13日,俄总统普京在北极开发会议上强调,北极开发项目不得延迟,需要吸引非北极国家参与合作,继续扩大北极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建设,增加对世界其他地区的能源供应。俄联邦政府副总理尤里·特鲁特涅夫(Юрий Трутнев)强调,随着西方市场的关闭,需要构建更为便利的亚洲运输走廊,提升包括“西伯利亚大铁路”(Транссиб)和北方海航道的运输能力。俄罗斯远东和北极发展部长阿列克谢·切昆科夫(Алексей Чекунков)强调,俄罗斯可通过北极实现“东向转移”。到2035年,北方海航道的能源运输需求将为俄国内生产总值贡献35万亿卢布。俄罗斯外交部负责北极事务的无任所大使尼古拉·科尔丘诺夫(Николай Корчунов)积极评价中国企业参与 “亚马尔液化天然气”和“北极液化天然气2号”等项目实施,希望进一步深化合作。从实践来看,“北极液化天然气2号”已与多国签订供应合同,其中80%的产量面向亚太市场。俄总统能源发展战略和生态安全委员会秘书长、俄罗斯石油公司总裁伊戈尔·谢钦(Игорь Сечин)力推“东方石油”项目,称其将为亚洲新兴经济体提供长期可靠的能源供应。随着印俄北极能源合作的深化,印度在北极能源领域的态度立场也愈发明晰。俄罗斯与印度商讨“鄂毕斯基液化天然气”“北极液化天然气1号”等项目合作,尝试为北极能源打通南亚市场。对于俄罗斯而言,在北极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上强化与亚洲伙伴互动的背后逻辑,是打造替代“西方统治”的可行方案。因此,俄罗斯将加快推动北极能源合作的重心东移,打造基于亚太市场的新“亚马尔模式”,通过控股、承建、承购等方式邀请亚洲“友好国家”参与,避免因失去欧洲市场而出现的议价权减弱,并以商业利益为诱惑分化欧盟的对俄立场。

2.3追求安全效能

近年来,以对话合作为核心的所谓“北极例外主义”(Arctic Exceptionalism)逐渐被综合安全需求所取代。在俄乌冲突冲击下,后冷战时期北极的乐观情绪与“合作神话”消失,基于同盟的安全对立格局加速形成。北极事务的互动基调从“北极国家—多利益攸关方”的协同逻辑,转向“北约国家—俄罗斯”的对抗逻辑。拜登政府新版《北极地区国家战略》把安全被列为“四大支柱”之首,强调加强在北极地区的军事存在,通过盟国与伙伴体系维护共同的安全利益,尝试弥补美国在北极战略规划、军事部署和活动能力上与俄罗斯的差距。在此背景下,俄罗斯将北方舰队升级为独立的“第五军区”,旨在统一管理从摩尔曼斯克到阿纳德尔的军事部署,位于弗兰格尔岛的“极地星”(Полярная звезда)、弗朗兹约瑟夫地的“北极三叶草”(Арктический трилистник)和新西伯利亚群岛的“北方三叶草”(Северный клевер)的三大基地,成为适应北极安全新态势的重要依托。7月31日,俄总统普京批准新版《俄联邦海洋学说》,指责美国及其盟国为削弱俄罗斯对北方海航道的控制而作出的行动,外国海军在北极的存在使该地区潜在冲突增加等。北方海航道不但成为俄重要的国内和跨域运输干线,也是俄海空力量开展常态化侦查巡航,加强军事安全部署对北约形成前沿威慑的依托。

有观点认为,俄罗斯对北极能源权益的声索和拓展,呈现出四个特点:以科研为先导、以军事为后盾、以合作为手段、以先占为依托。这种策略组合建立在地缘和军事优势的基础上,并将反过来进一步强化俄在北极的地缘和军事优势。面对新的地缘政治环境,俄有意强化北极能源开发的安全效能,强化“能源—航道”发展的正向联动。俄罗斯将通过扩大破冰船队规模、加强“港口—内河—铁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导航卫星服务等系列措施,确保北方海航道稳定向世界市场输送能源,维持安全可控的区域物流链。8月4日,俄总理米哈伊尔·米舒斯京(Михаил Мишустин)批准《2035年前北方海航道开发计划》,总拨款近1.8万亿卢布(约300亿美元),强调西方制裁无法阻止航道发展。俄罗斯原子能公司投资建造的全球首座浮动核电站“罗蒙诺索夫院士号”接入地方电网,为北极能源开发提供动力,还计划在2030年前再建造5座浮动核电站。此外,俄国防部建议修订《俄联邦内海、临海和毗连区法》,要求外国军舰和政府船舶在不进入港口或海军基地的前提下需提交申请,才能通过北方海航道内水海域。11月22日, “雅库特号”(Якутия)和“乌拉尔号”(Урал)核动力破冰船分别举行下水和升旗仪式,俄总统普京还要求按期于2027年前交付“楚科奇号”(Чукотка)和“俄罗斯号”(Россия)核动力破冰船,核动力破冰船队的加速换代成为俄强化航道管控的重要基础。同步推进北极航道与北极能源开发,尽快建成北极能源走廊是俄罗斯、挪威等北极能源出口国北极战略的核心支柱。而突出北方海航道的能源通道功能,从政治、法律和商业层面加大实际控制权,将是俄罗斯强化北极综合监控,实现军事基础设施升级的关键步骤。

2.4推进试点效能

以新能源发展为主线的国际能源转型正在引发国家间的新型竞争,产生新的赢家和输家,重置全球能源秩序。普遍认为,北极的风电开发、稀土开发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在未来能源转型中将扮演重要角色。与加速开发北极油气资源推动价值变现和拓展能源话语权不同,俄罗斯探索北极可再生能源发展具有内向型特征。在战略规划层面,俄罗斯除设定2035年实现氢能出口200万吨的总目标之外,还把扩大国内市场和本地能源供应系统作为重点,提出2024年前建立全面的氢能产业链。此外,俄罗斯拟建立兼顾生产和出口的西北部、东部和北极三个生产集群。其中,东、西两大集群分别面对亚洲和欧洲市场,而北极集群则聚焦于为俄罗斯北极地区打造低碳能源供应系统。此外,俄罗斯还计划在北极推动试点型氢能生活解决方案。根据规划,俄将在亚马尔—涅涅茨自治区和摩尔曼斯克州建设2座“雪花” (Snowflake)国际北极科研站,旨在测试基于可再生能源和氢能的零碳环保型生活空间解决方案。其中,亚马尔—涅涅茨自治区站点将首次部署俄制生命保障、智能家居和生活系统、电信、医疗、生物技术、新材料和人工智能等近40个独立系统,其中三分之一与氢能相关。俄罗斯联邦委员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席康斯坦丁·多尔戈夫(Константин Долгов)指出,北极地区可能成为俄罗斯氢能等新型燃料发展的中心。正如当前能源危机强化欧洲的绿色转型一样,俄罗斯也希望借机推动能源产业的结构性转型,在大力开发天然气的基础上,激发北极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试点效能。

三、中国参与俄北极能源合作的场景变化

北极能源合作是深化中俄能源伙伴关系的重要增长点。在战略上,两国达成“加强中俄北极可持续发展合作,包括支持双方有关部门、机构和企业在科研、联合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和能源项目、开发和利用北方海航道潜力、旅游、生态等方面开展合作”的基本共识。在实践中,中国企业全面参与俄罗斯北极能源开发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面对乌克兰危机对北极事务的全局性影响,以及俄罗斯北极能源开发的效能重塑,中国参加俄北极能源合作的环境也面临深刻变化。

3.1政治环境

首先,大国竞争激化推动北极进入“强冲突”时代。自1987年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发表摩尔曼斯克讲话以来,北极被公认为“远离大国博弈的和平对话之地”。俄乌冲突爆发后,大国竞争新常态、地区安全新形势、地缘政治新格局加速向北极地区投射,竞争与对抗、遏制与反制成为各方的战略优先。美国利用俄乌冲突尝试将俄塑造为北极国家中的“异类”,拜登政府还将北极事务协调员提升至大使级,在新版《美国国防战略》中将北极作为“国防要务”,试图弥补在战略规划、军事部署和活动能力上与俄罗斯的差距。在“强冲突”的背景下,相关国家关于航道法律地位、能源开发绿色规制等问题上的矛盾可能升级,包括采取激进立场强化北极的主导权,甚至以军事力量为基础实现地缘政治目标,将导致中俄北极能源合作的政治障碍增多。

其次,“两个北极”格局导致中俄活动的“泛安全化”。随着北约“北扩”进程的正式启动,北极成为欧洲与俄罗斯沿黑海、波罗的海向北延伸的前沿对抗轴线支点,基于准阵营对立的“两个北极”加速形成。近期,北约在挪威境内及其附近海域举行代号为“寒冷反应2022”的军事演习,成为其近30年来在北极举行的最大规模演习。与此同时,北约捏造北极版的“中俄威胁”,将北极事务视为自身价值观和利益的拓展区,削弱中国作为“近北极国家”和北极事务重要利益攸关方的各方认同。日前,北约秘书长延斯·托尔滕贝格(Jens Stoltenberg)首访加拿大北极地区,指责中国作为“近北极国家”和建造破冰船计划的“野心”,蔑称中俄北极合作对北约的价值观和利益构成挑战。由于北约尝试开辟“高纬战场”对中俄进行捆绑,北极地缘政治对抗、前沿军事对峙的烈度将显著上升,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可能面临间接资助北极军事化,配合俄强化北方海航道主权主张和实际管控,对北极开发实施“中俄垄断”等不实指控,甚至导致各国针对域外国家设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规范,增加企业在开发中承担的生态环境和社会保障责任。

最后,北极治理机制停摆削弱中国的议事空间。作为重要的北极治理政府间论坛,北极理事会2021—2023年的轮值主席国由俄罗斯担任。俄乌冲突爆发后,除俄罗斯以外的其他7个成员国发表声明,宣布暂停参加北极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的所有会议,并计划在没有俄参与的前提下有限恢复相关项目。俄罗斯也宣布退出“北方维度”和巴伦支欧洲—北极理事会等对话平台。由于北极理事会在成立之初并未设立退出机制,其纲领性文件《渥太华宣言》和《北极理事会议事规则》也规定,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的所有决定均应由八个北极国家协商一致作出。作为面积最大、海岸线最长、土著人居民最多、开发合作最为领先的北极国家,缺乏俄罗斯参与的北极气候、生态、环境和科学合作面临效率和质量的缺陷。北极理事会是中国参与北极多边治理和凸显北极事务“重要利益攸关方”角色的权威平台,其机制性停摆和内部分裂,将削弱中国作为观察员对治理议程的间接话语权和参与度。

3.2商业风险

第一,多方参与的合作模式难以为继。在俄乌冲突的影响下,在俄经营的美欧公司因政治或安全压力涌现“退市潮”。根据耶鲁大学的统计,有超过1 000家跨国企业宣布或已经退出俄罗斯市场,其中包括多家参与北极项目的能源公司。例如,英国石油公司宣布从俄罗斯石油公司收回其19.75%的股份BP,挪威国家石油公司将退出其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合作的合资企业,壳牌(Shell)将退出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的全部三家合资企业,包括“萨哈林2号液化天然气”(Sakhalin 2 LNG)项目27.5%的股权,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将退出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合资的“萨哈林1 号”项目(Sakhalin 1)的30%股权和运营权等。受此影响,俄北极能源开发的多方合作、多元协同模式面临被迫中断风险。作为重要合作方,道达尔宣布对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计提41亿美元的减值损失;三井物产对“北极液化天然气2号”和“萨哈林2号”项目的持股损失约7亿美元;“东方石油”项目投资方托克集团(Trafigura)计划出售其持有的10%项目股份。虽然俄罗斯可在没有美欧参与的情况下继续推进项目,但国际资本撤出造成的信用评级恶化、担保责任增加、政治风险上升等系列挑战,将改变企业对项目的投融资决策与可行性评估。

由于俄欧日多方参与的“亚马尔+”合作模式难以恢复,以中俄双边为主的开发合作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摊机制。俄罗斯突出能源与航道开发联动适应北极安全新态势的尝试,也可能增加中国企业承担俄强化北极军事活动部署和前沿威慑的“连带责任”,导致中俄北极合作被曲解为间接推动北极军事化。在此背景下,推进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可能被恶意贴标签,增加其他北极国家对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戒心”,从而限制中国与北欧国家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的空间。

第二,项目建造和管理运营的障碍增加。除国际资本大规模撤出外,美欧对俄罗斯实施的封锁禁运也成为北极能源开发的阻碍,引发运输困境、建造中断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在运输方面,欧盟第五轮对俄制裁规定,禁止悬挂俄旗或俄企经营的船舶靠港。受此影响,俄诺瓦泰克公司与亚洲企业共同运营的15艘Arc7级LNG运输船近70%一度处于闲置状态。在建造方面,欧盟第六轮对俄制裁禁止直接或间接向俄出售、供应、转让或出口天然气液化所需的货物和技术,包括热交换装置、涡轮机等,无论货物或技术是否来自欧盟,导致北极液化天然气2号项目的建造延期。诺瓦泰克公司首席执行官列昂尼德·米赫尔松(Леонид Михельсон)表示,难以确定“北极液化天然气-2”项目能按照此前宣布的日期投产。在结算方面,因对俄制裁导致北极能源项目现有订单的合同资金难以支付,韩国大宇造船和海洋工程公司 (DMSE) 终止2020年签署的Arc7液化天然气专用运输船的建造合同,该合同价值8.72亿美元,原定于2023年实现交付。俄罗斯现代商船集团(Совкомфлот)等设备采购主体也因遭受美欧制裁,导致诺瓦泰克公司被迫寻求新的合作方。

虽然俄罗斯希望转移北极能源合作的重心,但俄欧洲部分的工业设施集中、供气管网健全,且有发达的地下存储系统便于调配,而东部各产区油气资源勘探程度低、开采运输成本高且管网并不发达,制裁进一步扩大俄资金和技术缺口,相关运输困境、建造中断、技术缺口将增加中国企业的商业风险。例如,作为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LNG运输船的共同运营方,中国企业需考虑船舶闲置停运的额外成本,船舶建设订单取消、核心技术产品禁运造成的项目延期成本。其他北极国家的企业退出后,其政府可能通过多边机制推动“绿色规制”议程,限制俄罗斯北极能源开发进程,这将增加中俄合作的政治和舆论压力,影响项目收益评估。北极众多的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也可能给中俄北极能源合作造成相关法律风险。

第三,次级制裁的风险显著上升。截至目前,美欧对俄制裁累计已超过一万余项,其中俄乌冲突爆发后的制裁多达7 500项。对俄制裁造成中俄北极能源合作面临次级制裁和“长臂管辖”等直接影响。美国通过政治表态和业务部门口头警告的方式,明确其对“第三方帮助俄规避制裁”的强硬立场。在北极能源项目上,俄联邦储蓄银行、俄天然气工业银行、对外经济银行和开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提供45亿欧元的融资,但受金融制裁影响难以推进国际结算。中国企业承包俄招标工程,可能被认定为与受制裁个人或企业开展交易,或支持俄特定行业的发展,从而遭受次级制裁。中国企业从美欧等地采购的工程物资无法对俄出口,外国供应商也可能直接取消供货合同。例如,诺瓦泰克公司将“北极液化天然气2号”项目价值76亿美元的工程、采购和施工合同授予法国德希尼布能源公司(Technip Energies),包括博迈科、中远海运重工、蓬莱巨涛(PJOE)、惠生海工和青岛武船麦克德莫特等中国企业中标成为模块承建方。但受欧盟制裁影响,相关建造被迫停工,建成模块也存在交货障碍。未来,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可能面临更多的技术和贸易壁垒,从而影响现有项目进度与新项目的可行性。中国企业还需平衡全球市场、美欧市场和俄罗斯市场的需求比重,避免因参与中俄北极能源项目而影响全球市场布局。

3.3合作潜力

如何适应俄乌冲突背景下的北极政治安全新格局,美欧对俄制裁条件下的能源竞合新常态,以及俄罗斯北极能源开发的新需求,是深化中俄北极能源合作的重要方向,也是稳步推进中俄北极可持续发展合作,丰富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建设内涵的重要环节。综合来看,虽然面临新的政治环境和商业风险,中国参与俄北极能源合作的潜力也有所增加。

一是优化互动格局。俄乌冲突持久化导致西方对俄制裁短期内不会取消,中国资金、技术和市场将是俄北极能源开发的重要依托。因此,需要充分考虑俄乌冲突造成的全球能源治理困境,以及其对俄罗斯北极能源开发的传导作用,将中国可持续的能源消费市场,成熟的技术配套能力和投资运营经验作为重要议价工具,提升中国企业在俄北极能源项目中的决策、运营等制度性权力。

二是拓展合作领域。俄罗斯加快北极能源价值变现的需求,以及美欧企业撤资退市的短期趋势,有利于中国扩大参与俄北极能源开发的合作领域。例如,探索参与北极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电信通讯等能源开发配套项目,启动联合北极资源调查勘探的可能性。此外,需要重视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对本地居民和地方发展的辐射功能,积极推动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责任,强化中国作为北极事务重要利益攸关方的社会基础。

三是强化平台建设。虽然美欧针对俄罗斯北极能源开发的关键技术封锁,导致现有项目难以如期推进,但极地技术与装备可成为中俄北极能源合作的新方向。由哈尔滨工程大学和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共建的中国—俄罗斯极地技术与装备“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已正式揭牌,成为极地科学装备研究和对外科技合作创新的国际化平台。可以构建中俄创新伙伴关系为指引,推动两国高校与科研机构就冰区航道开发、冰下声学探测、冰区资源勘探等极地技术装备领域开展合作,共建高水平联合研究平台,提升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在技术装备上的自主可控性。

四是丰富参与主体。俄罗斯推动北极能源合作优先向亚太地区转移,有助于丰富中俄合作的参与主体。一方面,可进一步增加地方国资和民营企业的参与比重。目前,申能集团、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与诺瓦泰克公司签署长期购销协议,总采购量接近2 500万吨。另一方面,借鉴中俄合作经验,在能源项目投融资和保险、设备和技术采购、市场开发、合作运营等方面,尝试与印度、韩国、新加坡等亚太国家开展第三方合作,增强中俄北极能源合作的普惠效应。

五是探索新兴方向。中俄在向清洁能源转型、推动绿色发展、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方面存在基本共识。俄罗斯推动北极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的尝试,有助于中俄探索在北极氢能、风能与浮动核能项目上的合作。例如,可将参与俄罗斯“雪花”国际北极科研站项目作为试点,加强中俄在北极氢能开发利用上的技术合作,并根据各自能源转型发展的需要,启动北极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机制性合作平台建设。

四、结语

在乌克兰危机持久化背景下,全球能源危机的波及范围和影响程度不断扩大。综合来看,非市场化手段的频繁干预,能源议价权和市场份额的争夺以及各国强化能源安全诉求的趋势,导致俄罗斯因需求预期下降的“市场焦虑”,能源政治属性变化的“权力焦虑”和美欧制裁加码的“风险焦虑”进一步上升,成为其拓展北极能源开发效能的动因。受此影响,如何适应能源转型和俄乌冲突对中俄北极能源合作的传导,成为深化中俄北极可持续发展合作的关键议程。短期内,中俄北极能源合作既面临大国竞争加速向北极投射的政治压力,以及安全挑战和商业风险不断上升的外部因素,还需破解风险分摊弱化、技术性障碍增多和市场取舍难题。但需要看到,国际能源市场的大环境和俄罗斯北极能源开发的小环境相互联动,也为扩大中国企业参与度、提升话语权和增强合作可持续性提供重要契机。在远期目标上,既要把中俄北极能源项目作为中国履行碳减排承诺,实现双碳目标的过渡“桥梁”,也要从维护能源安全的角度将其纳入多元化进口的总体布局中考量,逐步适应危机条件下中俄北极能源开发合作的环境变量和动能变量。(作者:赵隆 法学博士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全球治理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