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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塔利班意识形态的演变及其对执政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国际合作中心

内容提要:阿富汗塔利班意识形态的演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能够被动或主动适应历史发展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阿富汗塔利班的意识形态主要受到南亚迪欧班德学派思想中的极端思想影响,同时融合了沙特阿拉伯所奉行的瓦哈比主义以及阿富汗普什图族部落习惯法的内容。这些思想来源决定了塔利班意识形态的伊斯兰主义属性,其中占核心地位的是塔利班所独特理解的伊斯兰教法,其意识形态因此呈现教条化、极端化和排他性等特点。2001年阿富汗战争后,塔利班政权被推翻,但它很快实现重组。此后20年,塔利班政治身份和地位发生转变,战略目标得以重塑,组织结构亦发生相应变化,内部随之出现严重分化,塔利班同时还受到形形色色具有现代意义的伊斯兰思想的冲击。其意识形态由此出现新变化:居于核心地位的伊斯兰教法思想呈现宽泛化理解态势;认识论也由注重外在信仰转变为注重内在信仰;意识形态其他思想层面,如战略观、政治观、宣传观、军事观以及对外关系观等结合现实需要而出现相应调整。尽管如此,这种变化仍然存在局限性和复杂性。2021年8月塔利班再次夺权后,上述已然变化的意识形态在一定程度上指导并影响着塔利班的执政实践和国家治理,其执政走向尚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2021年8月15日,阿富汗塔利班(以下简称“塔利班”)重新夺取全国政权,随后建立临时政府,并在此后施政中展现出一定的温和、务实和开放态势,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但与此同时,塔利班在临时政府组成以及女性权益问题上表现的排他性和保守性,亦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担忧。人们不禁要问: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塔利班是在进步,还是在倒退?自2001年底塔利班政权被推翻,过去20余年,塔利班发生了什么变化?如何看待这些变化?这些变化对于再次上台的塔利班执政实践又会产生哪些影响?要深入理解这些问题,从塔利班意识形态及其发展变化入手可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和途径。尽管国内外对于意识形态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但一般而言,意识形态是指观念的科学,是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存在的思想观念体系,是特定阶级和社会集团根本利益的体现,更是统治阶级和统治集团外在行为、包括执政实践的内在逻辑和依据。具体而言,意识形态至少包括三层内涵。其一,意识形态是特定阶级和社会集团对于周围世界以及团体本身的认知体系,反映了该阶级和集团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可以为该阶级和集团的集体行动提供合理性辩护,同时也对个人行为提供一整套约束的标准。其二,“意识形态与个人、集体的行为有着密切联系,是行动的思想前提,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个人和集体的行为。”其三,“意识形态是由各种具体的意识形成的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经济思想、社会思想、教育、伦理、艺术、宗教、哲学等构成的有机的思想体系。”因此,在这个思想体系当中,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和经济思想可以最直接的方式反映特定阶级和集团的利益,进而捍卫着该阶级和集团的政治地位。但在以伊斯兰教法作为指导思想的宗教政治集团和组织中,由于伊斯兰教法被视为包容一切的思想体系,因此伊斯兰教法及其思想在其意识形态体系当中必然占据着神圣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不仅最能反映这个宗教政治集团和组织的特定利益和诉求,也必然支配和影响着诸如政治、法律、经济、社会以及文化思想等。而塔利班就是类似的宗教政治组织,因此研究塔利班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不仅有助于深入理解塔利班对于周围世界以及自身的认识及变化,同时也有助于分析塔利班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进而有利于把握塔利班外在行为和政策实践发展变化的内在依据。此外,2001年底至2021年8月这20年,是塔利班实现重组并获得再度发展的20年,也是塔利班在坚持军事、政治和外交斗争基础上最终得以再次执政的20年,因此其中可能蕴含着塔利班有关周围世界以及自身利益诉求等方面的新认知和新判断。这种新认知和新判断必然为再次执政的塔利班所继承和发展,并由此对其执政实践产生直接影响。

国内外在研究塔利班意识形态及其变化方面取得一些重要进展。就国内而言,专题研究成果聚焦塔利班意识形态的转型特点及发展方向、塔利班再次夺权中的民族国家构建因素。此外,国内学者还从社会学、民族学等角度阐释了对于阿富汗普什图民族以及女性问题的认识。但总体看,国内学者的研究有两方面不足:一是在论述塔利班意识形态的变化中,对于其中占支配地位的宗教思想的变化,如对于塔利班在伊斯兰教教法学思想上的可能变化,国内大多数文献都没有涉及;二是尚缺乏对于塔利班意识形态变化原因和动力的深入分析。就国外而言,安加纳·克托基和安奇塔·博特哈库尔的论文《阿富汗塔利班运动意识形态的演变轨迹》,较为系统地梳理了再次夺权前塔利班意识形态的演变脉络。研究报告《阿富汗塔利班意识形态》主要运用宗教学理论和方法,同时依据比较翔实的材料,比较系统地分析了塔利班意识形态的起源、形成及发展变化。其独特之处在于分析了塔利班意识形态当中占支配地位的宗教思想的形成与变化,并且对于这种宗教思想之所以能够发生变化做了宗教学意义上的分析。约什诺卜·纳格迈恩著的《塔利班〈行为准则〉的合法化战略:单面镜透视》运用文献研究和田野调查方法,同时依据塔利班所制订的2006年、2009年和2010年版《行为准则》,深度剖析了塔利班重组后的政治合法化战略。另外,国外学者还从塔利班军事战略和战术的调整、敌我关系的变化、盟友关系的调整、女性权益问题等多维视角研究了塔利班及其在过去20余年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阿赫默德·拉希德著的《塔利班:中亚地区的激进伊斯兰、石油和宗教激进主义》,迄今为止对于研究塔利班意识形态早期思想内涵与构成仍具有参考价值。尽管上述研究成果已经深入到塔利班意识形态当中宗教思想以及政治理念等内容的重大变化,但由于它们没有将这些变化与塔利班行为体的变化结合起来,导致其结论和判断过于乐观,以致与塔利班再次执政后的实践出现诸多矛盾之处。鉴此,本文尝试运用政治学和宗教学相结合的方法,同时从国际关系学的视角,对塔利班意识形态及其发展变化再做探讨,希望能够深化和丰富对于该问题的研究。

塔利班意识形态的思想来源与特点

20世纪90年代,塔利班所奉行的意识形态是一种建立在对于伊斯兰教法具有独特理解基础之上的伊斯兰主义表现形态,这种表现形态在当时的伊斯兰世界中找不到可以比拟的思想类型。伊斯兰主义,也称为“伊斯兰宗教激进主义”或“政治伊斯兰”,是指要求用伊斯兰教法为人类生活所有领域提供指导、并建立“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秩序”的宗教政治思想。许多伊斯兰主义组织具有强烈的政治特性和行动主义特征,因此按照政治行动方式不同它们可被划分为温和派、极端派以及激进派。塔利班属于伊斯兰主义极端派的一种表现形式。就思想来源看,塔利班这种意识形态主要受到流行于南亚地区迪欧班德学派思想中的极端内容影响,同时融合了沙特阿拉伯所奉行的瓦哈比主义一些思想内容以及普什图族部落习惯法的内容。普什图族是生活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跨境民族,其部落习惯法被称为“普什图瓦里”。具体而言,塔利班主要受以下思想的影响:

(一)南亚迪欧班德学派极端思想的重要影响

流行于南亚地区的迪欧班德学派思想,是塔利班意识形态的一个主要思想来源。但是塔利班所代表的则是迪欧班德学派思想中一种极端的表现形态,它对于迪欧班德学派信条的解读在伊斯兰世界没有可比拟性。

从伊斯兰教法学的角度看,迪欧班德学派属于伊斯兰教逊尼派当中哈乃斐教法学派的一个分支,主要流行于印度、巴基斯坦等南亚地区,在阿富汗也有一定的影响力。迪欧班德学派产生于19世纪中期英印统治下的穆斯林群体,主张在维护英印帝国统治的前提下,改革并团结伊斯兰社会。该学派特别重视教育,认为教育是塑造新一代穆斯林与现代穆斯林的重要途径。因此,该学派的一个发展目标就是培育新一代具有渊博学识的穆斯林,进而复兴伊斯兰价值观,而这种伊斯兰价值观必须建立在掌握宗教学识、进行精神修炼以及遵守伊斯兰教法的基础之上。该学派通过解读伊斯兰教法,以期实现伊斯兰教法经典文本或思想与现实协调的目的。从产生之日起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该学派在南亚地区建立了大约9 000所宗教学校。不过,该学派主张对女性进行社会限制,同时反对穆斯林群体中各种形式的等级制,拒绝承认伊斯兰教什叶派。所有这些观点都被塔利班推向了极端,以至于该学派从未认可过塔利班所言所行归属于其思想。

巴基斯坦迪欧班德学派通过“伊斯兰宗教学者协会”,在阿 、巴边境难民营建立宗教学校,培育塔利班早期骨干成员,对塔利班的宗教思想和意识形态产生了直接影响。“伊斯兰宗教学者协会”又称“伊斯兰贤哲会”(Jamiat Ulema-eIslam Pakistan,JUI)。截至1988年,巴基斯坦的这些宗教学校增至大约800所,未注册学校大约有25 000所,培养的学生超过50万。但是,这些宗教学校的管理者大多是从迪欧班德学派主流中被排挤出来的毛拉,一些学者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伊斯兰教育,因此他们对于伊斯兰教法的解读不仅偏离了迪欧班德学派的主流思想,而且受到阿富汗“普什图瓦里”的影响,以及这些宗教学校的资助者——沙特阿拉伯人所信奉的瓦哈比主义的影响。因此,塔利班对于伊斯兰教法的解读是刻板的,同时不接受任何怀疑思想,将任何争论都视为异端学说,由此极大地贬低了迪欧班德思想中的学习传统和改革传统,进而发展出一种全新的、非常极端的伊斯兰主义思想。

(二)瓦哈比主义因素的一定影响

瓦哈比主义兴起于18世纪中叶的阿拉伯半岛中部地区,创始人是穆罕默德·本·阿布杜·瓦哈布,遵奉伊斯兰教逊尼派当中的罕百里教法学派。瓦哈比主义号召“纯洁伊斯兰教”,提出“恢复正教”“回到古兰经”等口号,主张革除伊斯兰教当中自伊斯兰教历第三个世纪以来所有的“标新立异”,包括苏菲派神秘主义。在教法学上,瓦哈比主义要求信徒一切以罕百里教法学派教法以及伊斯兰教逊尼派六大圣训集为准绳。在教义学上,瓦哈比主义反对任何不是来自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和圣训的知识,认为进行不必要的理性推理或者否定“前定”者属“叛教”。换言之,瓦哈比学派要求保持严格的一神信仰,认为所有对安拉以外的崇拜均属异端。

塔利班意识形态受到瓦哈比主义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途径。一方面,如上所述,在20世纪80年代“伊斯兰宗教学者协会”阿、巴边境难民营建立的大量宗教学校中,资助方主要来自沙特阿拉伯等海湾国家。沙特阿拉伯信奉的国教——瓦哈比主义,伴随一些教材的使用以及课程的设置等对塔利班早期成员的意识形态产生了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同样是在这个时期,随着沙特阿拉伯等国武装、培训的阿拉伯籍瓦哈比“圣战”战士进入巴基斯坦,并与阿富汗“圣战者”一起抗击苏联,瓦哈比主义就在塔利班早期成员中得到了进一步传播。

(三)“普什图瓦里”因素的影响

阿富汗普什图族的传统部落文化,尤其是其中的部落习惯法内容是塔利班意识形态的一个思想基础。塔利班第一代领袖毛拉穆罕默德·奥玛尔和其他早期高层成员都出生在1965年之前,这意味着他们接受的初级教育是在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之前、并且是在阿富汗境内完成的,他们的青少年时期也主要在阿富汗度过。因此,从个人角度看,他们深受以“普什图瓦里”为核心的普什图族传统部落文化的影响,其中糅合了比较温和的伊斯兰教逊尼派哈乃斐教法学派的思想以及伊斯兰教苏菲主义的思想。

“普什图瓦里”的字面意义是“普什图人的方式”,是普什图族人在历史上逐步形成的比较复杂的文化体系,主要涵盖价值体系、行为规范和习惯法等主要内容,它在指导普什图族人社会生活、维系普什图族人社会秩序、凝聚普什图族人的民族认同以及塑造普什图族人的民族性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普什图瓦里”的价值体系中,推崇荣誉、强调平等、尊重长者、崇尚勇敢、信守诺言等是非常重要的价值观,而荣誉观是其中的核心。在普什图语中,荣誉“代表着一个男人承担起保护其人身、财产和女性不受侵犯的义务”,并因此得到集体和他人的认可;一个人若失去荣誉,会受到集体的排斥和孤立,所以普什图人珍视荣誉胜过生命。这种价值体系还包含着一种可以称之为性别“隔离”的习俗。这种习俗在阿富汗南部偏远和崎岖的普什图族乡村地区表现得更加突出。此外,遵循“普什图瓦里”中的行为准则是捍卫以荣誉观为核心的价值体系最根本的手段,其中复仇、慷慨好客、庇护等占据重要地位。在“普什图瓦里”习惯法当中,通过支尔格(即民主协商)进行讨论、采取协商一致原则解决纠纷,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和制度。此外,“普什图瓦里”还提倡通过妥协和调解解决争端。

上述思想来源共同决定了塔利班意识形态的属性,并且共同构成了塔利班意识形态的核心理念。就其属性而言,塔利班属于伊斯兰主义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因为它以建立“纯洁的伊斯兰国家和社会”为目标,即要求正本清源,返回伊斯兰教初创时期的理想状态,严格遵守和执行类似伊斯兰教初创时期的伊斯兰教法,同时要求对国家和社会实现全面伊斯兰化。就其核心理念而言,最重要的是被他们视为神圣的、至高无上的以及被他们所解读和认可的伊斯兰教法。这种伊斯兰教法支配、裁决并影响着意识形态的其他表现形式,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经济思想、社会思想、文化思想以及对外关系思想等,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并规范着塔利班的外在行为及其政策实践。

受上述思想来源但不仅限于这些来源影响,20世纪90年代塔利班的意识形态表现出一些突出特点。其中,最重要的是非理性和排他性。受特殊环境和条件所限,塔利班成员对阿富汗历史知之甚少,也没有接受系统和深入的伊斯兰教育,因此他们对于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圣训以及伊斯兰教法的掌握非常有限。在此基础上,他们对于伊斯兰教法的解读是字面意义上的、刻板的,排斥任何质疑或争论思想,因此具有非理性和不宽容性,与现代进步思想是不相容的。此外,其注重外在行为的虔诚性胜于内在信仰。对塔利班而言,行为就意味着信仰,外在行为及方式,比如仪式、着装、外部形象等因此被升级为由国家机器监督的对象。在这种意识形态指导下,1996年塔利班建立政权后,其国内外政策和实践也相应地呈现教条化、极端化和排他化等特点。比如,宗教上,塔利班不仅反对佛教等非伊斯兰文化,而且反对伊斯兰教中的什叶派和苏菲义信仰。阿富汗少数民族哈扎拉人属于什叶派,阿富汗一些普通民众还长期遵奉苏菲主义。政治上,当时的政权完全由来自普什图族的塔利班成员所独占。社会上,为确保外在行为的虔诚性,宗教警察负责监督人们的行为规范,对违背伊斯兰教法者当众予以处罚。此外,塔利班对女性的着装、外出活动、工作、接受教育等方面都提出相当严苛的要求。文化上,许多传统文化活动,如放风筝、跳舞、音乐、诗歌以及影视等现代技术及产品,均被视为非伊斯兰文化而加以禁止。司法上,塔利班要求严格遵守伊斯兰教初创时期、被视为神圣的伊斯兰刑罚“胡杜德”(hudud)。此外,塔利班还在所控区域内建立了他们心目中的伊斯兰司法体系和管理体系,以此取代了阿富汗长期土生土长的乡村部落管理机制和决策机制等。对外关系上,塔利班支持并庇护“基地”组织的反美反西方“全球圣战”。这些极端的、非理性的政策和实践不仅严重恶化了塔利班与周边国家以及国际社会的关系,而且严重背离并破坏了阿富汗的传统文化、行为方式及管理方式,进而遭到了国内外包括阿富汗女性的坚决抵制与反对。2001年10月,美国联合西方盟友发动阿富汗战争并很快摧毁了塔利班政权。此后20年,塔利班政权不复存在,但它并未销声匿迹,而是很快实现重组,并且逐步发展成为阿富汗一支反美、反政府的重要力量。

塔利班意识形态调整的原因与条件

实现重组后,塔利班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塔利班的政治身份和地位发生了转变,它由一个执政集团转变为一支反美、反政府的重要力量。在此基础上,塔利班的战略目标、内外部环境、组织结构以及思想来源等都发生了相应变化,进而为塔利班对原有意识形态的调整提供了新动力和条件。

(一)政治身份转变和战略目标重塑为意识形态调整注入了新动力

塔利班政权被推翻后,很快自2002年初开始进行重组。其中,2002年到2004年为秘密重组阶段。尤其是2003年伊拉克战争后,塔利班重组步伐加快,不仅开始大量招募人员,还重建了各种组织系统和机构。2005年后,塔利班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由此,塔利班逐步发展成为阿富汗境内一支反美、反政府的重要力量。

重组后的塔利班,作为反美、反政府力量,开始主张通过“圣战”重建20世纪90年代的“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此后,塔利班一直站在阿富汗民族主义立场上,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阿富汗的军事存在视为“外国对阿富汗的侵略”,如同历史上相继入侵阿富汗的希腊亚历山大帝国、蒙古人、英帝国以及苏联一样。塔利班一直声称,“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是阿富汗唯一合法代表,而美国及其西方盟友支持的阿富汗政府是“傀儡政权”,因此要求所有阿富汗人团结起来进行“圣战”,将美国及其西方盟友赶出阿富汗,推翻它们所支持的阿富汗政府。

政治身份、地位的转变和战略目标的重塑,势必要求对原有意识形态中不合时宜的地方进行调整或改造,以此才能跟上现实发展的需要,为实现新的战略要求创造思想条件。不过,塔利班所要重建的“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本质上仍然是一个建立在伊斯兰教法基础上的政教合一的国家,这个国家的性质与20世纪90年代的塔利班政权如出一辙。换言之,伊斯兰教法是这个时期塔利班进行“圣战”的指导思想,也仍然是它未来立国的基本原则。

(二)内部危机和外部压力促使塔利班规范内外关系以实现政治合法化

作为反美、反政府力量,塔利班要实现新的战略目标,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应对这些挑战,塔利班要重建政权就会沦为一句空话。其面临的主要内部危机是第一代领袖奥玛尔权威地位的下降。由于政权被推翻,塔利班内部对于奥玛尔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的决策产生了质疑,奥玛尔的领袖地位由此遭到严重削弱。2004年以来,塔利班成员即便是高层成员已很难听到奥玛尔本人的讲话,也看不到他的身影。奥玛尔的指令一般通过中间人传达,或是在开斋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予以发布。受此影响,塔利班内部令不行禁不止的情况比较严重,由此产生其他一系列问题。比如,其成员出现许多劫掠、暴力或腐败等行为,塔利班因此经常遭到舆论的批评。在新成员招募中,一些罪犯混迹其中。此外,围绕意识形态、与盟友关系、战利品分配以及地盘控制等问题,塔利班内部分歧严重,甚至发生内讧。

外部压力主要来自驻阿富汗美军及其盟友的持续军事打击。在塔利班政权被推翻后,美国及其西方盟友在推动阿富汗国家重建的同时,一直以“反恐”名义持续打击塔利班以及“基地”组织的残余势力。在这种军事高压下,重组后的塔利班仍然面临严峻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此外,驻阿美军及其盟友在军事打击塔利班和“基地”组织的同时,也曾试图减少阿富汗民众的伤亡并对后者予以保护,处于交战另一方的塔利班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要不要保护民众的安全和利益,以及如何保护民众的安全和利益。此外,在塔利班重组和重新发展的过程中,还有一些群体经常假借塔利班名义从事犯罪活动,如绑架富裕家庭成员或外国人以索要赎金、向普通民众强行征税以及仇杀等。

塔利班高层由此深刻地认识到,诸如此类的问题已严重损害并削弱了自身的政治声望,整顿组织内部、规范成员行为、加强团结、消弭分歧已成为塔利班要实现政治合法化、进而重新夺取政权不得不解决的问题。而制定新的行为准则、规范内外关系,则成为塔利班的一个必要选择。

(三)组织结构的调整和内部分化成为意识形态调整的突破点

实现重组后,塔利班已由20世纪90年代一个相对统一、高度集权的组织逐步转变为一个由6个不同舒拉(领导委员会)组成的松散联合体。其中,最具权威地位且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是位于阿富汗与巴基斯坦边境的奎达舒拉。重组后,塔利班的三任领袖都来自奎达舒拉,塔利班也主要在奎达舒拉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在奎达舒拉之下,两个舒拉(分别是米兰沙舒拉和白沙瓦舒拉)都与奎达舒拉保持密切的关系。除此之外,还有主要活动在阿富汗东北部和北部的北方舒拉。第5个舒拉名为马什哈德舒拉,它与伊朗关系密切,主要活动在阿富汗西部。在这5个舒拉之外,还有拉苏尔舒拉,它是2013年前后在塔利班第一代领袖奥玛尔去世后以及在阿赫塔尔·穆罕默德·曼苏尔被任命为第二代领袖期间从塔利班内部分裂出去的组织。其基地曾设在阿富汗西南部,并与活跃在阿富汗境内的塔利班前线军事指挥官如希拉柱丁·哈卡尼(Sirajuddin Haqqani)等结为联盟。

由于组织结构的调整,塔利班内部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分化,包括出现所谓温和派和强硬派之分,这些派别在意识形态以及其他许多重大问题上都产生了分歧。相较而言,在上述6个舒拉中,奎达舒拉及其附属机构经常被视为塔利班温和派,第一代领袖奥玛尔的儿子毛拉穆罕默德·雅库布(Mullah Muhammad Yaqoob)以及毛拉维·阿卜杜勒·哈基姆(Mawlavi Abdul Hakim)等都来自奎达舒拉。哈基姆还是塔利班第三任领袖海巴图拉·阿洪扎达(Haibatullah Akhundzada)的心腹。2015年至2016年间,哈基姆一直领导塔利班与美国进行和平谈判。温和派的第三位代表人物也来自奎达舒拉,即毛拉阿卜杜勒·加尼·巴拉达尔(Abdul Ghani Baradar)。他是塔利班创始人之一,也是第一代领导人奥玛尔的密友,2010年前一直负责塔利班军事事务,2010年至2018年期间被捕入狱。2018年被释放后,巴拉达尔主要分管塔利班政治事务,担任塔利班驻多哈政治办事处主任,负责塔利班与美国和阿富汗政府的谈判,直至塔利班与美国于2020年签署《和平协议》。可以说,巴拉达尔既是塔利班温和派代表,同时基于其资历和成就,他也是能够超越塔利班并团结塔利班不同派别的重要人物。塔利班强硬派代表人物是与拉苏尔舒拉结盟的前线军事指挥官希拉柱丁· 哈卡尼,他一直领导“哈卡尼网络”。塔利班第三任领袖阿洪扎达是宗教学者,一般被视为塔利班神权政体和意识形态的捍卫者。

塔利班温和派是过去20余年主张对意识形态进行调整的有力推动者,这源于他们对政权为什么被推翻进行的深刻反思。他们认为,20世纪90年代所推行的意识形态及严苛政策不仅导致塔利班失去了政权,而且失去了阿富汗基层民众的信任和支持。因此,在他们看来,塔利班不仅需要对原有意识形态信条进行调整,而且需要对过去类似中世纪的政策和实践进行调整。他们认为,这些意识形态信条以及类似中世纪的实践,是塔利班孤立于世界的一种结果,也是塔利班孤立于全球伊斯兰主义知识圈层的结果,还是塔利班孤立于中东地区伊斯兰思想发展的结果。这种孤立状态,尤其是知识上的孤立状态,使塔利班无法认识到冷战结束前后全球伊斯兰主义持续发展的状况及其带来的深刻影响。他们还认为,在塔利班实现重组后,全球伊斯兰主义出现了新的表现形态,这些新形态可以用来填补塔利班在知识上所存在的孤立状况。

(四)形形色色具有现代意义的伊斯兰思想为意识形态调整提供了新的思想条件

重组后,由于使用电视、录像、电脑等现代信息技术及其产品,塔利班成员可以非常容易地接触并感受到中东地区形势的重大变化,以及形形色色具有现代意义的伊斯兰思想的冲击。在这些思想当中,既有以优素福·格尔达维(Yosuf Qaradawi,1926—2022)为代表的伊斯兰“中间主义”思想优素福·格尔达威系当代伊斯兰著名学者、伊斯兰“中间主义”思想代表人物。他主张中正和谐,公正宽容,将伊斯兰传统文化精髓与现代文明相结合,提倡在伊斯兰教法恒定与时代变迁之间寻求平衡,将复古与革新、思想与运动、外在虔诚与内在信仰等融为一体。,也有活跃在中东地区的穆斯林兄弟会不断发展变化的伊斯兰主义思想,还有萨拉菲主义的思想以及伊朗逊尼派宗教学者的思想等。特别对于其中的优素福·格尔达维以及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的书籍和思想,塔利班积极提倡阅读和学习,并经常以此捍卫自己的行为。此外,对于2011年阿拉伯剧变后穆斯林兄弟会在埃及的上台执政,塔利班发表声明予以高度评价。而20世纪90年代,塔利班是禁止优素福·格尔达维以及穆斯林兄弟会的书籍和思想的。

综合来看,这些思想对塔利班意识形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其一,从伊斯兰教法学上看,塔利班从主要遵奉迪欧班德的哈乃斐教法学派思想转向采用四大教法学派思想和方法。众所周知,伊斯兰教逊尼派有四大教法学派,迪欧班德信奉的哈乃斐教法学派属于其中之一。而在20世纪90年代,塔利班是禁止除迪欧班德这种哈乃斐教法学派之外的伊斯兰教书籍和思想的,尽管遵奉罕百里教法学派的瓦哈比主义对当时塔利班的意识形态产生了一定影响。而重组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对于在“圣战”中是否应当寻求所谓“异教徒”的帮助问题,塔利班一些宗教学者提出了多种多样的教法学思想进行指导。在这些思想中,既有哈乃斐教法学派的思想,也有沙斐仪教法学派的思想,尽管这两种教法学派的看法存在差异。不过,塔利班学者并未给出结论,而是认为个人可以自由地予以选择。其二,从认识论上看,由注重外在行为转向注重内在信仰。比如,对于“圣战”,塔利班一些宗教学者开始强调“内心圣战”的重要性。他们认为,对于“圣战”正确的理解是内心信仰的纯洁性。如果一个人加入“圣战”出于不纯洁的目的,那么他进行“圣战”就不是为安拉而战,而是为了掠夺、荣誉、复仇等个人目的而战。如果是这样,他只能得到口头上的收获,而不可能在死后得到任何善报。这样,通过强调内心信仰胜于外在行为,原来在20世纪90年代被塔利班禁止的现代技术产品,如录像片、电影等都被重新解读,其中艺术家内心是否纯洁被作为衡量这些影像产品能否被允许放映的主要依据。其三,认识论与目的导向密切结合。上述认识论与塔利班的行为规范以及战略目标密切相连。重组后的塔利班在判定一个行动和要打击的目标是否合适时,主是看这种行动和目标是否有助于打击美军及其支持的阿富汗政府。这种方法有些类似具有现代意义的伊斯兰主义。现代伊斯兰主义者通常会从《古兰经》和圣训当中选取相关经文,以充分赋予其政治使命以至高无上的地位。塔利班对于自杀性炸弹袭击问题采取支持立场,也是将认识论与行动规划以及政治目的相结合的产物。在塔利班高层决定认可自杀性炸弹袭击后不久,塔利班宗教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教令。教令声称:《古兰经》和圣训中有很多证据赞成“自我牺牲式”(即自杀性)袭击,许多伊斯兰书籍也进行了论证。此后,这份教令引用了阿拉伯世界许多学者的思想来论证这种行为的合理性,其中包括萨拉菲主义者以及优素福·格尔达维的思想等。

塔利班在伊斯兰教法学思想以及认识论上的这些变化,至少产生了两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方面,作为塔利班意识形态内核的宗教思想,即伊斯兰教法,有了新的思想来源和比较宽泛的方法论。另一方面,这些变化在很大程度上释放了塔利班思想和决策的空间,使他们能够将伊斯兰教法更好地服务于现实的需要。

塔利班意识形态发展变化的体现

在塔利班自身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尤其在其教法学思想和认识论发生变化的直接作用下,塔利班意识形态的其他思想层面也出现了相应变化,进而使其意识形态呈现一定的务实化、理性化和温和化等特点,且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战略观:与“全球圣战”拉开距离

20世纪90年代,塔利班的政治目标是通过“圣战”在阿富汗建立政教合一的“纯洁的伊斯兰国家和社会”。除此之外,其长远目标还包括呼吁穆斯林进行“圣战”,把外来占领者及其傀儡统治者赶走,进而在世界上建立一个“强大的伊斯兰国家”。而失去政权后,塔利班高层一些成员深刻认识到“全球圣战”目标的危害。他们认为,一些高级军事指挥官采纳了“基地”组织进行“全球圣战”的主张,结果导致塔利班在国际上陷入孤立。因此,他们认为国内事务重于国际事务,并对持“全球圣战”的高级军事指挥官采取了抵制态度。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重组后的塔利班因此更加关注阿富汗国内事务,而与“全球圣战”拉开距离。由此,2011年5月2日,“基地”组织时任领导人本·拉登在巴基斯坦境内被美军击毙后,塔利班也没有号召进行报复性打击。

(二)政治观:规范内外关系以最大程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如上所述,实现重组后,塔利班深刻认识到,失去民众支持是原政权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围绕反美、反政府“圣战”这一新目标和新任务,争取基层民众支持对于塔利班而言就极为必要和重要。为此,塔利班分别在2006年、2009年和2010年制订和出版了《行为准则》,借此规范内部行为,调整内外关系,最大程度争取阿富汗民众支持。

这3版《行为准则》当中的政治理念主要表现在:其一,保护民众。在这3版《行为准则》中,“普通民众”被界定为“不是政府机构或其附属机构的人员”,而保护普通民众是共同的目标。其中,2010年版《行为准则》共有85项条款,有21项条款直接或间接涉及保护民众的内容。此外,这3版《行为准则》均要求“圣战”战士保护普通民众的财产和生命,凡违背者将受到处罚。这3版《行为准则》还规定了其他一些被禁止的行为,如以解除武装的名义收缴普通民众的武器和财产、强行征税、绑架平民以索取赎金等。其二,善待投降人员。2010年版《行为准则》鼓励成员去做劝降工作。此外,对于如何对待投降人员,2010年版《行为准则》规定:只要投降士兵态度真诚且没有欺骗行为,就严禁杀害之;对于上交武器并完成重要任务的被俘士兵和警察,应予以保护。其三,缩小敌对范围。2006年版规定“敌人”是指所有外国人员以及任何为“异教徒”机构服务的阿富汗民事人员和军事人员,为外国利益服务的外国非政府组织人员、教师或者医疗人员也被视为“合法”的敌对目标。凡是敌对目标,塔利班成员有权杀死他们。但是,2009年版和2010年版《行为准则》已经将外国非政府组织雇员、外国医疗机构等排除在“敌人”的范畴之外。2010年版《行为准则》也不再将为外国非政府组织、外国教育机构等服务的阿富汗人视为“敌人”。其四,建立规范机制。比如,《行为准则》规定:塔利班省级领导委员会有责任指导“圣战”成员按照《行为准则》行事,包括如何保持宗教虔诚、如何遵守道德规范等内容。省级领导委员会每个月还要对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经常违反或者严重违反《行为准则》的成员,省级领导委员会在征得上层领导同意后,可以对其成员进行处罚甚至将其驱逐出塔利班。

(三)宣传观:重视使用现代信息技术以打破自身封闭与孤立

与20世纪90年代禁止影视等现代技术产品不同的是,重组后的塔利班高度重视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希望以此改写塔利班历史,跟上时代步伐。一些高层成员认为,如果禁止媒体和电脑的使用,将导致塔利班再次与外部世界相脱离。因此,重组后,塔利班开始生产和使用卡式录音机和录像机,以便在阿富汗民众中宣传反美、反政府“圣战”的合理性。此外,在对外关系上,塔利班也开始运用现代数字技术进行宣传。在2009年上海合作组织会议期间,塔利班曾给上海合作组织发出一封信。其中一条重要内容是:塔利班认为存在于该地区的外国军队是占领军,要求上海合作组织采取强硬立场反对外国军队的存在;同时,塔利班承诺,在重新夺取阿富汗政权且所有外国军队被赶出阿富汗后,他们将与所有周边国家建立友好关系。

到2012年,塔利班已建立了一整套信息与媒体宣传机制,表现出与20世纪90年代孤立、封闭等完全不同的形象特点。当时,塔利班建立的信息和文化部负责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宣传工作,该部掌管和运营着4大类传媒行业,分别涉及书籍类印刷与出版、录像(录音)制作、广播电台以及网站等。前述2006年版、2009年版和2010版《行为准则》就是由该部印刷出版的。此外,由该部经营的网站“阿勒马拉网站”(Alemara web)被视为塔利班的官方网站,该网站可以通过达里语、普什图语、阿拉伯语和英语向阿富汗国内外传播信息。

(四)军事观:以现实需要为导向而灵活调整军事作战手段和方式

20世纪90年代阿富汗内战时期,塔利班的作战方式以常规战为主。在实现重组后,出于反美、反政府“圣战”的需要,同时由于力量对比的不对称性,塔利班开始运用游击战以及自杀性炸弹袭击、路边炸弹袭击等方式开展军事斗争。

但是,对于是否采用自杀性炸弹袭击等问题,塔利班内部最初是有争议的。这种方式一直是塔利班盟友“基地”组织惯用的手段,但它被塔利班高层所重视,还是在2003年伊拉克战争后。伊拉克反美、反政府势力通过运用自杀性炸弹袭击取得了很大成效,并将此手段介绍到塔利班。对此,塔利班一些高层成员予以反对,认为这种手段会对平民造成伤亡,而另外一些成员认可这种作战手段,认为它能以最小的代价取得较大的战果,同时能够有效地震慑敌人。塔利班领袖奥玛尔最初在这个问题上也较为犹豫,他认为这种方式不仅会造成平民伤亡,而且违背伊斯兰教义。这是因为,伊斯兰教不仅禁止自杀行为,而且禁止残损肢体、杀害平民、背信弃义等行为。但后来,鉴于自杀性炸弹袭击的有效性,奥玛尔逐渐认同了这种作战方式。在塔利班制订并公布的2010年版《行为准则》中,也对这种作战手段予以肯定,但提出了4个基本条件,以期减少不必要的平民伤亡:自杀性炸弹袭击人员必须经过较好的技能培训;袭击目标必须是重要的敌对目标;袭击时要尽量避免或减少平民伤亡;袭击行动必须经过塔利班领袖奥玛尔或其他领导的批准。

(五)对美关系观:因应形势发展且敏锐抓住时机开展和谈

实现重组后,作为反美、反政府力量,塔利班开始进行“圣战”,因此军事斗争一直是塔利班最重要的手段,并且对驻阿美军及其支持的阿富汗政府构成了严峻挑战,进而迫使美国进行战略调整。

与此同时,伴随2009年奥巴马政府撤军战略的提出,是否与美国和谈成为塔利班内部争议的重大问题。温和派成员支持通过政治谈判和协商来解决阿富汗问题。强硬派成员予以反对,他们要求在战场上取得直接的军事胜利,认为只有通过军事胜利才能重建“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他们认为,支持和谈会以牺牲塔利班的意识形态为代价,同时还会损害塔利班的社会文化精神。尽管存在这种分歧,但在美国全球战略调整的不断推动下,与美国和谈已成为塔利班反美“圣战”的有效补充。在塔利班2010年出版的《行为准则》中,对美国等“外国占领者”发动“圣战”的内容已不甚突出。2013年,塔利班在卡塔尔首都多哈设立了办事处,正式开启和谈大门。2015年和2016年,塔利班与美国进行了多轮接触与谈判。这种和谈进程时断时续,直到在特朗普政府不遗余力地推动下,2019年塔利班与美国重启和谈,双方最终于2020年2月29日在多哈签署了《和平协议》。《和平协议》的签署,对促成美国及其盟友开启最后撤军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塔利班对此予以合作,承诺不会在美国及其盟友撤军过程中发动袭击。2021年5月1日,美国开启最后撤军阶段,而塔利班履行了上述承诺。可以说,从实践上看,塔利班与美国和谈加速了美国的撤军进程,反过来也助推了这个时期塔利班战略目标的实现。

由此可见,重组后20年,在塔利班意识形态的物质基础即塔利班自身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塔利班意识形态的内核即伊斯兰教法以及意识形态其他思想层面也发生了相应变化。不过,这并不否定原有意识形态也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不同程度地存在,从而使塔利班的意识形态在发生变化的同时,也呈现着一定的继承性和稳定性。

意识形态转变与塔利班的国家治理特点

经过重组后20年的斗争,2021年8月15日塔利班重新夺取阿富汗政权,这对塔利班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其一,意味着过去20年塔利班的反美、反政府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在塔利班夺取首都喀布尔的同时,美国及其西方盟友在仓皇中全部撤出阿富汗,它们支持的阿富汗政权也土崩瓦解。其二,塔利班的政治身份和地位再次发生重大转变。它由一个反美、反政府力量重新转变成为执政者,而且是阿富汗唯一的执政者。夺取全国政权不到一个月之内,塔利班就建立了临时政府,其组织当中原有6个舒拉的领导层成员全部担任临时政府要职,包括温和派和保守派代表。其三,夺取政权后,塔利班面临的任务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塔利班积极推动政权建设,同时推动国家重建。从塔利班执政两年来的实践看,其调整后的意识形态已经成为塔利班新政权的指导思想,在许多领域指导并影响着塔利班执政实践。与此同时,这种意识形态当中所存在的矛盾性也对执政实践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继续以伊斯兰教法为立国原则

夺取政权后,塔利班随即恢复国名为“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同时规定以伊斯兰教法作为立国原则。阿洪扎达被尊称为“信士们的领袖”,实为塔利班最高领袖以及国家最高领袖,地位类似伊朗的最高精神领袖。阿洪扎达发布的教令,被视为塔利班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塔利班未颁布宪法,也没有建立立法机构。阿富汗的传统议事机构即“大支尔格会议”,现阶段仅在重大问题上起着咨询、建议等作用。

(二)将争取民众支持视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塔利班执政后非常重视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2021年12月27日,塔利班在洛加尔省举行阿富汗遭苏联入侵 42周年纪念大会。代理内政部长哈卡尼在大会上表示,在取得军事胜利后,阿富汗要学会如何成功取得政治胜利;军事胜利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独立,但是并未带来政治领域的胜利;安全部队及成员要严格遵守最高领袖发布的大赦令,善待所有民众;塔利班成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应当只追求个人私利。他还责令将那些“不合格的官员”解职,让有专业技能的人员上岗。在实际工作中,塔利班也非常重视政治与安全领域的重建工作。2022年2月下旬,塔利班宣布建立一支特殊的安全部队以巩固首都安全。塔利班随后召开首都地区安全会议,要求这支安全部队维护民众尊严,保护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地方工作中,塔利班也注重纪律建设,如责令其成员将非法没收的土地归还当地民众。

塔利班注重扩大执政基础。重新执政后,最高领袖阿洪扎达就颁布大赦令,大赦所有阿富汗人。塔利班高层官员也反复强调,大赦原政府所有雇员以及原政府安全部队所有成员。2022年4月29日,阿洪扎达在开斋节上发表讲话,再次宣布大赦令。他说:“大赦所有阿富汗人,包括反对塔利班的人;任何违反大赦令或试图发动新战争的人,都将面临严厉的惩罚。”他呼吁所有旅居国外的阿富汗人返回祖国,参与国家建设。

(三)实施自力更生为主与努力争取外援的经济政策

20世纪90年代以及重组后20年间,塔利班的经济都以毒品经济为主。重新执掌政权后,塔利班提出了在独立自主基础上争取外援以发展经济的务实性政策。2022年1月19日,塔利班临时政府召开首次国家经济会议,此次会议强调:经济发展应当立足于自给自足,同时也需要外部援助。正如阿富汗代理副总理哈纳菲所言,阿富汗经济发展不能总是依靠外援,而是需要以国内发展和自给自足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根基。代理外长穆塔基也强调,人道主义援助可以解决短期问题,但阿富汗更需要基本的和长期的发展项目,以便未来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在此基础上,塔利班临时政府采取积极措施恢复经济建设,其中矿业领域开发和投资都出现了非常活跃发展的势头。经济领域的这些政策及举措,实际上完全是重新掌权后国家经济秩序重建的现实需要,甚至远远超出了塔利班意识形态能够指导的范畴。

(四)务实性与开放性成为新政权对外关系的重要特点

塔利班重新夺权后,随即向国际社会传递出友好、开放的政策信号。其高层官员也反复重申,希望与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利用阿富汗领土威胁其他任何国家。在全国首次经济会议上,代理外长穆塔基指出:阿富汗将奉行中立、平衡和以经济为中心的外交政策,目标是在经济互利的基础上与各国建立关系,同时将阿富汗发展为地区经济的枢纽;希望阿富汗成为连接世界而不是世界碰撞的中心。

此外,塔利班临时政府积极开展全方位务实外交。2021年8月以来,塔利班临时政府高层官员或代表团先后出访,与阿富汗周边国家、伊斯兰国家、美国及其西方盟友进行沟通和交流。重要的出访和会晤包括:2021年10月25日,代理外长穆塔基率塔利班代表团访问卡塔尔首都多哈;2022年1月24日,塔利班代表团抵达挪威首都奥斯陆,与挪威、美国和欧洲外交官会面;2022年3月31日,代理外长穆塔基率塔利班代表团在中国安徽屯溪与阿富汗7个邻国外长进行会晤;2022年10月8日,塔利班代表团在多哈与美国政府高级官员举行面对面会晤;2023年10月18日,阿富汗塔利班政权代表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等。

塔利班重新执政两年来,尽管没有任何国家承认塔利班临时政府,但是塔利班在外交领域还是取得了一些实质进展。许多国家相继在阿富汗恢复或开设了使领馆或办事处,与塔利班临时政府保持着接触和沟通。许多阿富汗周边国家(包括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欧洲以及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向阿富汗提供了人道主义援助或发展援助。

尽管如此,意识形态的保守性仍然在塔利班两年的执政实践和国家治理中表现出来,并且突出地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原有意识形态导致塔利班具有很强的族群意识和组织认同,这无论在重组后塔利班的组织构成方面,还是在再次执政后塔利班新政权的组成方面,都有鲜明的表现。比如,在塔利班新政权临时中央政府的组成中,绝大多数职位都由塔利班成员担任,绝大多数临时政府成员都来自普什图族,没有女性代表。这种权力构成的独占性和排他性,与塔利班夺取喀布尔之初向国际社会承诺的要建立具有包容性的政府相背离。这也从一个层面说明了塔利班对于组织和族群的认同仍然远远高于对国家的认同。另一方面,在女性及其权益保护问题上,塔利班新政权做出的思想调整和实践调整都非常有限。总体来看,由于很多成员是在阿、巴边境宗教学校这种完全由男性主导的特殊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因此他们对阿富汗的历史和传统文化知之较少,也很难理解和接受女性在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多倾向于认为女性无法承担诸如决策等重要职能。由此执政两年多来,塔利班临时政府一直没有向女童开放全国六年级以上的学校。2022年12月,塔利班临时政府相继出台了两项政策,禁止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同时禁止在阿富汗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招聘女性雇员。2023年6月24日,塔利班下令关闭阿富汗全国女性美容院,对女性参加经济活动范围加以限制。当然,塔利班意识形态的保守性并不仅限于这两个方面,它对国家治理的消极影响还可能以其他方式体现出来。

结语

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审思自2001年底以来塔利班的意识形态,可以尝试性地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第一,塔利班的意识形态已然发生诸多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其意识形态内核,即伊斯兰教法的思想方法以及相关的认识论。一方面,原先对于伊斯兰教法字面意义的、机械的解读转化为可以运用伊斯兰教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的思想进行多元化的解读;另一方面,注重外在信仰的虔诚性转为注重内在信仰的纯洁性。由此,塔利班在思想上和政策上获得了更大的运作空间,其言行因此呈现出一定的务实性、理性化和温和化特点,并体现在战略观、政治观、宣传观、军事观、对外关系观等方面。这是再次执政后塔利班新政权在国家治理方面能够与历史发展和现实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相适应的重要原因。

第二,塔利班意识形态的变化并非完成式,而是处于继续变化中。因为塔利班再次执政后,其意识形态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思想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物质基础和思想条件包括外部环境的变化、塔利班政治身份和地位的再次转变、塔利班必须要解决的国家重建的重任,以及塔利班能够与更多伊斯兰思潮,甚至同非伊斯兰思潮发生接触和碰撞等。这些物质基础和思想条件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要求塔利班以更加理性、务实的方式而不是以机械、教条的方式,解决政权建设、经济建设、争取外交承认等一系列国家治理难题,进而继续推动塔利班调整其意识形态当中不能与现实需要相适应的地方。反过来,一些物质基础和思想条件的变化,也有可能促使塔利班固化其原有意识形态或其中某些因素,进而使其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出现反复性和矛盾性。

第三,塔利班意识形态的变化仍然存在许多局限性,且可能继续对塔利班施政带来消极影响。认可塔利班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并不必然否定塔利班原有意识形态继续存在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取代原有意识形态中对伊斯兰教法进行解读的旧思想和旧办法。原有意识形态可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继续存在,甚至可能通过不同方式得以强化,进而持续对塔利班的执政实践和国家治理产生影响。一方面,原有意识形态得以产生的物质基础和思想条件不可能完全消失,它们还会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存在。另一方面,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变化可能不完全同步,甚至存在滞后性。一种意识形态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虽然发生了变化,但这种意识形态可能并未随之消失,还会继续存在较长一段时期,并可能对社会发展起到阻碍作用。换言之,塔利班意识形态仍主要源于南亚迪欧班德学派思想、沙特瓦哈比主义以及阿富汗普什图族传统部落文化,它实际处于继承与发展相互交织的状态,进而使塔利班的执政实践和国家治理呈现一定的矛盾性。上述事实表明,塔利班重新执掌阿富汗以来的国家发展政策取向具有复杂性,有待于进一步进行动态观察。作者:王凤 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中国非洲研究院)国际关系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