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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审视区域治理在国际研究中的重要性

发布时间:2023-01-02来源:国合中心

总体而言,当前世界正由大国主导的传统区域秩序向共治规则秩序过渡。二战后,西欧国家开创了现代欧洲秩序并将其扩散到世界各地,这或许是二战后人类社会最大的变革。与此同时,联合国体系这一全球秩序也建立起来,且在安全领域建立了联合国安理会。但它未能走出以大国共治、大国相互制衡为特征的传统治理,仍是新旧的混合体。如今,传统治理方式已经无法解决当今世界、区域和国家所面临的问题。为此,各国都在推动安理会改革,但进程缓慢。我认为还存在一种可能,即从区域治理逐渐过渡到全球基于规则的治理,当然这一过渡需要很长时间。

最近我组织编写了《国际区域学概论》,把区域上升为一个系统性的学问。这本书中的以下几点对今天大家讨论区域问题可能有帮助。一是赋予“区域”独立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地位,将其置于“世界—区域—国家”的三层次框架下。而且,区域的存在和治理职能具有合法性,这一合法性主要由参与国家集体授权、赋予,当然联合国宪章也涉及了一些方面。目前,除了气候变化外,世界上绝大多数问题都停留在地区层面。因而提出一个问题:如果要加强区域治理,就要赋予区域以合法性地位,那么区域是否具有合法性?从地理规划到职能构建,事实上这种合法性已经存在,且各国大多把区域关系视为最重要的对外关系。

应重新审视区域的作用并构建区域层次的理论。纵观区域层次上的研究领域,发展较快的是经济问题。由于二战后建立的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到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难以深入的问题,在此背景下,基于区域的经济构建涌现出来。目前,区域经济治理在开放市场、外部规则制定以及国内规则制定方面已经发展得比较完善。第二个领域是区域的安全治理,这一方面难度较大。区域的安全问题具有超国家性。欧洲曾在区域安全构建上取得一些进展,但由于存在共识性不足等问题未能持续。当前,区域的安全治理愈发重要。第三个领域是区域文化的构建,该领域的研究目前还比较薄弱。

区域问题应当被视作独立的研究领域。《国际区域的治理》主要探讨治理方式、治理制度和治理秩序的构建。我认为从国际区域学的角度研究治理问题十分必要,虽然不同的地区主张不同的治理方式,但它们之间也存在共同规律。目前,能够作为研究样板的治理区域主要是欧盟和东盟。其中,东盟的治理方式既借鉴了欧盟,又创造了一种不同于欧盟的区域治理方式和框架。不过,我在组织编写《区域组织概览》的过程中发现,当前不同层次、形式的区域组织有上千个,其中有许多组织被我们忽视,这一点亟需加强。

区域研究需要走出区域主义的定式。区域主义是一种理念,人们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它。而我提出区域构建应从区域本位出发,在交叉学科的大视野、大框架下,构建区域有关区域治理和区域秩序的理论。除此之外,由于中国在区域认知、区域关系处理以及区域参与方面拥有长期积淀,例如天下观正是一种区域观,所以我们尝试在《国际区域学概论》中尽可能体现中国历史上的区域认知方式。到目前,对我国区域研究影响较大的是西方区域理论,且主要从政治学角度研究。如今,从交叉学科的角度来看,区域研究应吸纳包括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科学及外语等方面的人才,共同推进区域研究的进步,为世界提供中国贡献。(作者:张蕴岭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山东大学讲席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