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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发布时间:2022-07-17 来源:国合中心

【成立日期】 1969年成立,前身是1910年南非联邦与南部非洲英属殖民地的关税同盟协定,是全球最古老的关税同盟,也是非洲经济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组织之一。

【宗 旨】 通过建立关税同盟,促进区内商品自由流动,协调对外贸易政策,推动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

【成 员】 包括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

【组织机构】 (1)部长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2)关税同盟委员会:由成员国高级官员组成,受部长理事会领导,负责关税同盟协定的实施。(3)秘书处:负责关税同盟的日常管理,协调并监督部长理事会和关税同盟委员会所作决定的执行情况。(4)特别法庭:对部长理事会负责,当成员国对协定的理解或执行产生争议和分歧时予以仲裁。(5)关税委员会:由各成员国专家组成,负责就对共同关税区以外进口货物的关税征收标准,及其调整以及反倾销、征收反倾销税和保护关税等问题向部长理事会提出建议。

SACU总部设在纳米比亚首都温得和克,每年轮流在成员国首都举行部长理事会。

【主要活动】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成员国间先后签有1910年“关税协定”和1969年《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协定》。1994年新南非成立后,成员国就修订1969年关税同盟协定展开谈判,2002年10月签署新《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协定》,提高了博、纳、莱、斯四国关税收入分成比例。SACU关税分成成为上述四国财政收入重要来源。2010年,五国领导人再次签署协议,提出共同致力于将该同盟建成一个促进区域内经济一体化,确保各国都能实现均衡发展的组织。同时强调,在与其他国家或集团进行贸易谈判时,同盟内部各国要进一步加强团结与协调,以共同的立场一致对外。2013年11月,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建立“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地区关税贸易论坛”(SACU Regional Customs Trade Forum),旨在加强成员国与私营部门之间的互动。该论坛是与世界海关组织和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合作建立,将致力于解决税收征管的挑战和应对商业环境变化。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签订的自贸协定自2008年5月起实施。根据协定,EFTA将对来自SACU成员国的所有货物免关税,而SACU市场将在2014年前对EFTA产品逐步减免关税。2007年,EFTA向SACU出口额达8.5亿美元,主要为药品和机械产品;SACU向EFTA出口额达16亿美元,主要为宝石、镍和铝。考虑到各成员国的发展水平差异,该协定对纳米比亚、莱索托、博茨瓦纳和斯威士兰四国给予特殊贸易待遇,并制定了经济合作与技术援助原则。

因南非经济疲软,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财年税收近年来逐年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