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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发展组织

发布时间:2022-12-22来源:国合中心

(Intergovernmental Authority on Development — IGAD)

【成立日期】 1986年1月成立。前身是由东非国家组成的政府间抗旱与发展组织,1996年3月改为现名(简称伊加特)。

【宗 旨】 将伊加特建设成为在政治、经济、社会、人道主义事务、环保等领域进行全面合作的地区组织。有三大战略目标:保护环境,确保粮食安全;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人道主义事业;加强经济合作,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

【成员国】 7个:埃塞俄比亚、吉布提、肯尼亚、苏丹、南苏丹、索马里、乌干达(厄立特里亚曾是成员国之一,2007年4月厄以伊加特“通过许多有损地区和平与安全的决议”为由,宣布暂时退出该组织)。

【主要负责人】 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一般为每届正式首脑会议的东道国领导人,可因连续主办会议连任。现任主席为苏丹过渡政府总理阿卜杜拉·哈姆杜克(Abdalla Hamdok)。执行秘书为埃塞俄比亚前外交部长沃尔基内·格贝耶胡(Mr. Workneh Gebeyehu ),2019年11月任职。

【总 部】 秘书处设在吉布提首都吉布提市。

【组织机构】 (1)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最高决策机构,以促进地区政治、安全和经济合作为主要任务。每年至少举行1次会议,并可应成员国要求且经多数成员国同意,随时举行特别首脑会议。(2)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和1名联络部长(可由外长兼任)组成,负责制订组织方针和行动计划,批准拨款和预算。每年至少举行2次会议,并可应成员国请求且获多数成员国同意,随时召开特别会议。所有决议原则上应经一致同意;如有分歧,则投票以2/3多数通过。(3)大使委员会。由成员国驻总部国家大使或特别代表组成,向执行秘书提供咨询。(4)秘书处。系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执行秘书由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任命,任期4年。下设3个部门:农业与环境保护部、政治与人道主义事务部、经济合作部。

【主要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伊加特共召开13次首脑会议、38次特别首脑会议和71次部长理事会特别会议。1993年起,伊加特着手调解苏丹北南冲突,自2002年7月以来促成双方就政教分离、南方民族自决、过渡期内权力和资源分配及最终停火等关键问题达成8个议定书。2005年1月9日,苏丹北南双方在内罗毕签署《全面和平协议》,结束了长达21年的战争。2010年3月,伊加特在内罗毕召开特别首脑会议,讨论苏丹北南和平进程和《全面和平协议》落实情况,重点商谈苏丹南方问题公投后有关问题的安排及面临的挑战。2011年11月,伊加特在亚的斯亚贝巴召开特别首脑会议,正式接受南苏丹为其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