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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第斯共同体

发布时间:2022-07-17来源:国合中心

(La Comunidad Andina)

【成立经过】 1969年5月,秘鲁、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和智利政府代表在哥伦比亚的卡塔赫纳城举行会议,讨论本地区经济一体化问题,同月26日在哥首都波哥大签署了 《卡塔赫纳协定》。同年10月16日,该协定生效。因成员国均系安第斯山麓国家,故称安第斯集团或安第斯条约组织。1973年2月13日,委内瑞拉加入。1976年10月30日,智利退出。1992年9月,秘鲁中止对伙伴国承担经济义务。1995年9月5日,安第斯集团总统理事会第7次会议决定建立安第斯一体化体系。1996年1月,秘鲁政府宣布全面加入安第斯一体化体系,承担成员国所有义务。同年3月9日,更名为安第斯共同体(简称“安共体”)。1997年8月1日,安共体开始正式运作。

【宗 旨】 充分利用本地区资源,促进成员国之间平衡和协调发展,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壁垒,组成共同市场,加速经济一体化进程。

【成 员】 4个:秘鲁、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和哥伦比亚(2006年4月,委内瑞拉宣布退出)。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智利是联系国。西班牙为观察员国。

【主要负责人】现任秘书长何塞·埃尔南多·佩德拉萨(Jorge Hernando Pedraza),哥伦比亚籍,2019年1月当选,任期至2023年。

【总 部】 设在秘鲁首都利马。

【网 址】 http://www.comunidadandina.org

【出版物】 《安第斯集团》(《Grupo Andino》)月刊,西班牙文。

【组织机构】

1、总统理事会(1995年以前称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最高决策机构,确定该组织一体化进程的方向。每年召开1次会议。

2、外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交部长组成,负责协调成员国的对外政策。每年至少举行2次会议。

3、总秘书处:取代原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是安共体的执行机构,有权代表安共体同其他一体化组织对话。秘书长由各成员国外长选举产生,任期4年,最多可连任1届。秘书长任职期间,不得兼任它职,不得要求、接受任何国家政府和国际机构的指示;若犯有严重错误,经全体成员国同意可予撤换。

4、安共体委员会:由各成员国总统任命的全权代表组成。同外长理事会一同负责制定一体化政策,协调和监督该政策的落实,并可以召集其他各部部长举行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有关部门政策。

5、安第斯议会:1979年10月25日成立,系安共体的咨询机构。由每个成员国议会各派5名议员组成,任期不得超过5年。每年召开1次例会,总部和常设秘书处设在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2013年9月20日,安共体第37届外长理事会决定取消安第斯议会。有关决定将在各成员国议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