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以2020年为研究起点,以中亚安全形势变化为背景,阐述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演进,进而分析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发展路径。研究发现,自2020年以来,中亚安全态势呈现明显的复合安全特征,地区安全受到内外多重因素交织影响,形成综合安全挑战。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安全合作具有持续性与协同性、多样化与深度化的特点;通过双边和多边合作,中国与中亚国家对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涵和意义有了更加深切的共识,具体领域的安全合作更加务实。未来中国与中亚国家应持续强化命运共同体意识,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合作机制,提高安全合作的效率和行动力,与时俱进、综合施策,有效应对和化解共同安全威胁。
2020年以来,中亚国家面临多重挑战,包括世纪疫情、政治动荡、发展瓶颈以及在阿富汗变局和俄乌冲突背景下的地缘政治环境更加复杂。受内外因素影响,中亚国家从总体稳定趋向不稳定的因素增多,由较少发生重大安全事件趋向传统与非传统安全事件多发,复合安全特征凸显。中亚安全形势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与此同时,中亚各国在复杂的形势下努力维护稳定,在地缘政治博弈中求安全、在地缘经济博弈中求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安全合作更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历史使命,双边与多边安全合作成效显著,安全合作理念与行动实践与时俱进、与日俱增,双方为地区稳定贡献力量。本文以2020年为研究起点,以新时期中亚安全形势变化为背景,阐述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成果和面临的挑战,进而分析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路径选择。
一、复合安全视域下中亚安全态势的演进
从30多年来中亚安全形势演变的阶段特征看,地区安全的高风险事件基本集中在中亚国家独立后第一个十年(1991—2000年),发生了塔吉克斯坦内战,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活跃;第二个十年(2001—2010年),中亚进入相对稳定时期,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重大挑战,复合安全特征初显;第三个十年(2011—2020年)非传统安全挑战明显上升,中亚恐怖势力与国际恐怖势力进一步合流;2020年以来,中亚安全演进态势呈现明显的复合安全特征,即地区内外多方面因素交织影响,形成综合安全挑战:一是地缘政治重构加剧了地区安全治理的复杂性,阿富汗地缘安全外溢效应明显,北约从阿富汗撤军、阿富汗政权更迭,阿富汗政局趋向复杂,地区安全形势恶化,中亚恐怖势力重新活跃;与阿富汗接壤的塔吉克斯坦戈尔诺—巴达赫尚地区政治风险与安全威胁兼具。二是在中亚国家权力交接引发深刻政治矛盾的背景下,2022年爆发了哈萨克斯坦“一月事件”、乌兹别克斯坦卡拉卡尔帕克斯坦骚乱、塔吉克斯坦戈尔诺-巴达赫尚动乱等严重政治动荡,政治、社会、安全等多维风险互动加剧,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相互转化。三是中亚恐怖势力跨区域流动性突出,参与南亚、欧亚、欧洲、中东等地区的重大恐怖袭击。总体看,中亚安全形势基本可控、并未恶化,但内外问题联动影响,更加复杂。用巴瑞·布赞(Barry Buzan)的区域安全复合体理论(Regional Security Complex Theory)解释近年来中亚地区的复合安全态势,可以发现中亚安全形势的变化分为三个层次:国家层次,政治动荡与安全风险交织,中亚域内极端思想传播、有组织犯罪活跃;地区层次,吉尔吉斯斯坦与塔吉克斯坦的边境冲突发生质变,升级为国家间军事冲突;国际层次,大国博弈、周边战乱、国际恐怖主义回潮,对区域安全结构产生外源性冲击。下面列举的2020年以来的中亚重大安全案例,其影响因素并非界线分明,而是混杂交织,均体现出国家、地区、国际多重复杂的复合安全特征。
(一)吉塔边境冲突:从非传统安全转向传统安全挑战
独立以来,中亚国家边境地区常常发生冲突,主要在边民之间、边民与边防士兵之间有摩擦或冲突,其规模和影响有限。但是,2021年、2022年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边防部队之间爆发冲突,边境冲突升级为军事冲突,并且烈度加强,性质由非传统安全转向传统安全问题。
吉塔两国拥有986.7公里共同边界。自2002年以来,通过100多次谈判,在两国边境冲突升级之前,即2021年,已划定519.9公里。2021年4月至2022年10月,吉塔共发生约20次边境冲突,其中2021年4月与2022年9月发生的大规模武装冲突造成多人死伤。2021年4月,吉塔边境地区居民因在边界线附近安装摄像头引发械斗,后升级为边防部队之间交火,导致吉方死亡36人、塔方死亡19人。2022年吉塔两国发生多起边境冲突(吉尔吉斯斯坦边防部门发布的数据为18起),均属军事冲突。2022年9月14日—17日,两国边防部队交火并使用了重型武器,吉方称冲突造成62死198伤,巴特肯冲突地区疏散了超过13.6万人。塔方宣布死亡38人,其中平民36人,20人受伤。冲突过程中双方舆论战升级,互相指责对方周密计划发动侵略。9月吉塔边境冲突是2022年中亚地区最重大的安全事件。
中亚国家的边境冲突既有历史遗留难题,也有现实难以解决的矛盾,其中吉塔边境问题最为复杂。2018-2021年,吉塔边境地区发生9起重大冲突事件。近年来双方在资源使用等问题上分歧较大,主要集中在费尔干纳谷地的沃鲁赫飞地(位于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属于塔吉克斯坦)的土地和水资源利用等问题,相互之间的不满逐渐升级。
2022年吉塔两国边境军事冲突的原因,既有国家间的矛盾,也有外部地缘政治因素,是典型的复合安全案例。第一,划界方案较为复杂,触动多方利益,吉塔政府“以土地换和平”计划遭遇双方边民强烈反对,重要地区和飞地的划分,很难通过土地交换、土地补偿等方式解决。第二,边境地区历史纠葛复杂,对立冲突激烈,包括划界、用水、人口等问题。第三,落后的经济和民生问题难以得到改善,费尔干纳谷地主要以农业为主,是中亚最贫困地区,科技严重落后,现代农业灌溉技术难以更新、劳动力资源过剩,人口外流严重。第四,外部的影响,首先是阿富汗因素,2021年阿富汗塔利班重新执政以来,阿富汗国内安全形势恶化,与塔吉克斯坦毗邻的阿富汗北部形势更加复杂。在吉塔冲突中,一些中亚学者认为,国际恐怖组织非常乐见中亚地区爆发冲突,它们有意制造新的不稳定问题,以便他们在混乱的局势中进入中亚、扩大影响、招募成员。其次是美西方国家企图制造领土矛盾,埋下中亚不稳定隐患。西方国家制造“大塔吉克斯坦”概念,讨论“大塔吉克斯坦”建国的可能性,即由塔吉克斯坦和阿富汗北部领土合并,把“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和“后苏联塔吉克斯坦”统一起来,刺激塔吉克斯坦内部矛盾,恶化其与邻国的关系。
(二)中亚恐怖主义:跨区域流动明显
中亚国家独立后至今的30多年间,从中亚恐怖主义发展的阶段特征看,其在独立后的第一个十年(1991-2000年)最为活跃;从活动区域看,中亚恐怖势力主要在中亚、南亚、中东活动;从恐怖主义国际合流情况看,大致以“伊斯兰国”较为活跃的 2014-2016年为分水岭,之前合流程度有限,合流区域有别:即在2014年之前,中亚与其他地区的恐怖势力基本没有形成合流,各自在中亚、南亚、中东地区活动;之后各地恐怖分子赴叙利亚参加所谓“圣战”并形成回流潮,恐怖分子形成两条路线进行合流,即中亚-俄罗斯-中东,和中东-南亚-中亚。中亚恐怖主义特征凸显区域联通性,相关恐怖袭击往往由国际恐怖组织策划、中亚恐怖分子实施。近年中亚恐怖势力主要在中亚域外活动,他们接受国际恐怖组织雇佣,在阿富汗、俄罗斯、欧洲制造了一些影响比较大的恐怖活动。由于中亚国家高度重视打击恐怖主义,域内恐怖势力主要从事传播极端思想、招募成员等活动。
中亚域内的恐怖组织主要有三类:一是老牌恐怖组织,如“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伊斯兰解放党”、“安拉战士”等,主要在中亚国家与阿富汗的边境地区、中亚费尔干纳谷地活动;二是出现了一些新的恐怖组织,如“一神圣战营”(BaTaJIbOH eIHHO6oKHSIIKHxaπa),主要成员是中亚国家籍公民,在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活动;还有“信主独一和圣战”组织(OpraHH3aIIus eIHHO60KHSⅡKHxan)、“因卡尔”组织(YaKLIHMHKap)等。三是小型团伙,如“伊斯兰发展中心”、“伊斯兰战士”、“土库曼斯坦解放党”等,在中亚国家境内组建,但很快被打掉。
塔吉克斯坦的恐怖活动较多。该国总检察长表示,2022年塔吉克斯坦共发生1197起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性质的犯罪案件,同比增长18.5%。2015年塔吉克斯坦特种警察部队指挥官哈利莫夫(TyJIMypon XaIHMOB)叛逃到叙利亚,加入“伊斯兰国”,成为负责中亚国家籍武装分子的军事领导人。此后中亚塔吉克族恐怖势力实力增强,与其他恐怖组织一起在欧洲、中亚、俄罗斯等地制造多起恐怖袭击。中亚其他国家的恐怖活动较少。2023年哈萨克斯坦发生两起影响较大的恐怖事件:一起在图尔克斯坦市,恐怖分子欲在亚萨维墓引爆自制爆炸物;另一起是恐怖分子欲在首都阿斯塔纳市人群密集地实施恐怖袭击。2024年11月,乌兹别克斯坦执法部门在费尔干纳州浩罕市抓捕了11名国际恐怖组织“信主独一和圣战”的支持者。
中亚恐怖势力在中亚以外地区比较活跃:大部分人员在阿富汗北部活动,并形成地方武装组织,与阿富汗的国际恐怖组织(“伊斯兰国呼罗珊分支”、“安拉战士”等)合作。此外,在俄中亚劳务移民往往成为恐怖组织洗脑和招募的对象。还有一些中亚恐怖分子在中东、南高加索和欧洲活动。近年来,中亚恐怖分子在俄制造了多起影响较大的袭击。2024年3月22日,莫斯科发生重大恐怖袭击,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据俄方称,事件是由“伊斯兰国呼罗珊分支”策划、通过互联网操纵在俄的中亚恐怖分子实施的。29日,塔吉克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发布消息,在杜尚别市和中央直属区瓦赫达特市逮捕了15名恐怖分子,他们企图在纳乌鲁兹节期间实施恐怖袭击。此前有报道称,在瓦赫达特市逮捕了9名涉嫌参与莫斯科恐怖袭击和与“伊斯兰国”有关联的嫌疑人,包括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俄罗斯公民。
过去几年,欧洲一些引人注目的恐怖袭击也往往由中亚国家籍恐怖分子实施,包括2016年袭击伊斯坦布尔国际机场、2017年伊斯坦布尔夜总会恐袭。2020年4月,在德国抓获5名塔吉克斯坦移民,属于“伊斯兰国”成员,企图攻击德国的军事设施。2024年3月9日,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会见社会和宗教活动人士代表时表示,2020—2023年,共有24名塔吉克斯坦公民在10个国家参与恐怖袭击事件。
(三)阿富汗变局对中亚安全的挑战
长期以来,阿富汗问题一直是影响中亚安全的最大外部因素。从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到中亚国家独立后的30余年,不同时期的阿富汗战乱均对中亚安全构成深刻影响:1979—198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期间,中亚伊斯兰激进主义在阿富汗萌生,这些激进势力后来转变为中亚恐怖势力;中亚国家独立后,1993—1997年塔吉克斯坦内战,阿富汗一度成为塔吉克斯坦反对派武装的活动地区,内战结束后,这部分分裂势力仍然威胁着塔吉克斯坦的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从1992—1996年阿富汗内战到2001—2021年反恐战争,阿富汗成为“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等中亚极端组织发展和活动的地区,一度给中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自2021年阿富汗塔利班重新执政以来,国际恐怖势力活跃,对中亚安全的威胁上升。
具体来说,2021年的阿富汗变局对中亚安全形成的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阿富汗塔利班再度执政的双重示范效应助推新一轮极端主义浪
潮。一是夺权模式效应。分裂势力认为通过武装夺权可行、有望,树立了一种“夺权模式”:长期进行斗争、联合外部势力、进行游击战,进而实现武装政权的合法化。阿富汗集中了各种类型的恐怖组织:“伊斯兰国”及“伊斯兰国呼罗珊分支”、“基地”组织、“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巴基斯坦塔利班,其中一些恐怖组织的目标之一就是推翻中亚国家的世俗政权。二是“圣战模式”效应。国际恐怖势力认为,阿富汗塔利班的胜利是“圣战”的胜利,阿富汗再次成为全球的“圣战中心”,刺激中亚地区的恐怖主义“沉睡细胞”觉醒。“伊斯兰国”积极拉拢中亚恐怖分子,加大意识形态宣传力度,吸纳其他恐怖组织归顺。受阿富汗形势影响,中亚地区内的极端思想开始活跃,中亚本土恐怖组织的活动向俄罗斯、高加索以及中东延伸。
第二,阿富汗北部恐怖主义对中亚威胁长期持续,边境安全问题进一步突出。一是国际恐怖势力在阿富汗北部地区进行整合,整合后的组织呈现去民族化、去国籍化的特点,中亚恐怖组织不再由单一民族组成,而是混杂了来自各地区的恐怖分子,对中亚安全威胁更大。二是“伊斯兰国呼罗珊分支”对中亚国家敌意增强,向中亚国家发动恐怖袭击。2022年4月18日,“伊斯兰国呼罗珊分支”从阿富汗境内向乌兹别克斯坦的铁尔梅兹附近一处军事设施发射5枚火箭弹。该组织声称,反对乌兹别克斯坦修建“马扎里沙里夫-喀布尔-白沙瓦”铁路。2023年4月26日,塔吉克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称,在戈尔诺-巴达赫尚自治州击毙了2名来自阿富汗的恐怖分子。2024年11月,塔吉克斯坦哈特隆地区发生针对中国公民的恐怖袭击,暴露出边境管控漏洞。袭击者为阿富汗境内的“伊呼分支”成员,通过瓦罕走廊渗透入境。三是“伊斯兰国呼罗珊分支”通过社交媒体向中亚青年传播极端思想。监测数据显示,中亚国家社交平台上的极端主义频道超过500个,订阅者达17.7万人。四是除了恐怖袭击、极端思想扩散以外,有组织犯罪、来自中亚的反对派武装藏匿、贩毒等问题增多。阿富汗北部的国际恐怖势力要把中亚打造成“恐毒流通中间地带”,建立“中亚武装分子运输走廊”、“阿富汗-里海-高加索-欧洲”走私毒品新路线,恐毒合流趋势明显。
第三,中亚国家面临双重地缘政治博弈,安全形势与地缘政治博弈相互交织,安全形势更加复杂。2021年美国从阿富汗撤军、阿富汗塔利班重新掌权,围绕阿富汗的地缘政治博弈出现新变化,更加复杂。俄乌冲突发生以来,俄罗斯与美国和西方在中亚的博弈更加激烈。中亚同时处于阿富汗变局和俄乌冲突的地缘政治博弈之中,外部大国将这两个重大问题的博弈手段混合使用于中亚国家,在复杂的国际与地区形势中,原本处于权力交接时期的中亚国家面临更多的政治和安全风险。
(四)中亚国家维护安全与稳定的举措
尽管中亚安全挑战上升,但地区安全局势总体可控。一方面,独立30余年来,中亚国家在维护安全与稳定方面已有不少成果和经验:中亚国家军事安全力量增强,各国的防御能力可以应对边境军事冲突;中亚国家间安全合作理念与行动趋同,有利于地区国家团结一致,共同应对安全威胁;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取得突出成效,治理能力提高,各国国内的恐怖活动大为减少;经济稳中向好也为中亚安全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中亚国家采取了不少具体措施维护安全。
1.高度重视吉塔边境军事冲突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中亚国家积极推动冲突双方和平解决,继续推进边界划界谈判进程。在2022年吉塔军事冲突发生后的第三天,即9月19日,塔吉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即签署了关于稳定边境局势和建立和平议定书;9月25日签署了关于停止两国边境冲突议定书。2025年3月13日,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总统签署两国国界条约,彻底解决了两国边界问题。
2.在反恐方面,重视对恐怖袭击的预警、打击新兴恐怖团伙以及严密管控恐怖主义和极端思想的传播。2020年以来,中亚国家开展反恐专项行动。2020年2月,乌兹别克斯坦进行突击搜查,逮捕了21名涉嫌与中东恐怖组织有关的人员。2022年1月,乌兹别克斯坦抓获预谋赴叙利亚加入恐怖组织的“信主独一和圣战”组织60多名成员。2022年10月,吉尔吉斯斯坦破获“伊斯兰解放党”分支机构,缴获大量非法宣传材料。2024年1月,吉尔吉斯斯坦抓获13名“伊斯兰解放党”成员,并发现了印刷厂和各种极端主义宣传材料。2024年1月,哈萨克斯坦开展打击极端组织行动,逮捕了3名极端分子。2024年2月,吉尔吉斯斯坦抓获了8名极端组织成员。2024年全年,塔吉克斯坦边防部队发现12起来自阿富汗的跨境袭击,击毙武装分子47人。
3.合作打击有组织犯罪。在打击网络贩毒方面,2022年哈萨克斯坦查处了1996个毒品贩卖网站。2023年3月,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捣毁了一条毒品通道,缉获100多公斤海洛因。2024年哈萨克斯坦共开展16项禁毒行动,清除了18条国际毒品供应渠道和9条区域毒品供应渠道,并捣毁了10个制毒窝点,缉获800多公斤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14吨化学试剂和罂粟原料。由于“一月事件”期间有2900多件武器在社会上流失,哈萨克斯坦非常重视武器回收问题。2022年11月,哈萨克斯坦内务部发布消息,收缴武器行动告一段落,1087名公民自愿上交武器1400件。2023年3月,哈萨克斯坦国安委和内务部联合行动,在阿斯塔纳市、阿拉木图市、阿克纠宾州、阿拉木图州、西哈州、卡拉干达州、北哈州和图尔克斯坦州采取联合行动,查获了7个武器弹药制造地下工厂。2023年7月,哈萨克斯坦内务部公布了在阿拉木图州、图尔克斯坦州、东哈州、巴夫洛达尔州等多地清剿最大犯罪集团的情况,其头目是阿尔曼·朱马格尔季耶夫,号称“疯狂阿尔曼”,曾参与“一月事件”。2023年,塔吉克斯坦内务部在首都“刀”特别行动框架内,在多个地区开始清剿有组织犯罪集团,逮捕30多名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2023年,吉尔吉斯斯坦共逮捕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166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其中包括67名科尔巴耶夫犯罪集团成员、3名博库舍夫犯罪集团成员和96名地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为了预防犯罪,2023年吉尔吉斯斯坦共开展了25项各种预防行动。
综上所述,中亚各国面临的综合安全挑战较为突出:中亚一些国家的国内问题增多,政治不稳定、经济衰退、极端主义和民族主义抬头等,处于相对脆弱的时期;未来受中东和南亚局势影响,中亚地区的恐怖活动可能会增多,但安全局势恶化可能性较小;中亚劳务移民受招募参与恐怖活动,可能会进一步引起俄罗斯劳务移民政策的收紧,连同“去俄化”问题的影响,俄罗斯和中亚国家激进民族主义情绪导致的国家间关系变化、社会安全问题需要关注;阿富汗恐怖主义对中亚边境安全持续构成威胁,中亚与其他地区的恐怖主义联通可能更加密切;此外,大国博弈也加剧了中亚安全的不稳定性和复杂性。
二、新时期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安全合作
中国与中亚国家是安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建交以来,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安全合作成果斐然,奠定了牢固的合作基础、建立了日趋完善的合作机制,为新时期中国与中亚国家应对新的安全威胁、维护地区稳定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2020年以来,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安全合作持续、协同发展,合作更加多样和深入,在执法安全、防务安全、司法、应急管理等多方面取得积极合作成果。
(一)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有利条件
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安全领域的合作成果显著,双方通过加强沟通、增进互信、深化合作,共同应对地区安全挑战,维护了地区和平与稳定。当前,中国与中亚国家关系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双方的安全互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具有相通的合作理念、强烈的合作意愿和愈发有力的机制保障。
一是全球安全倡议的提出和实施为新时期中国与中亚安全合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方向指引,指明了新时期双方安全合作的目标和任务,为新形势下双方安全合作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全球安全倡议是中国为破解全球安全难题贡献的新智慧、新方案,其中提出了“六个坚持”,即要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坚持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别国内政,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摒弃冷战思维,反对单边主义,不搞集团政治和阵营对抗;坚持重视各国合理安全关切,秉持安全不可分割原则,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的安全架构,反对把本国安全建立在他国不安全的基础之上;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危机的努力,不能搞双重标准,反对滥用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坚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共同应对地区争端和恐怖主义、气候变化、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显而易见,全球安全倡议与中亚国家的安全利益和诉求高度吻合,因而得到中亚国家的普遍欢迎和积极响应。中亚国家高度评价并愿意积极践行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认为这些倡议对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这充分证明,新时期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安全合作的理念、原则和方向等重大问题上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这为双方安全合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先进有力的理念指引和价值支撑,确保双方的安全合作行稳致远。
二是共建“一带一路”进一步走深走实为新时期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奠定了更为牢靠的保障和基础。中国与中亚国家“一带一路”合作正向高质量发展,“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三通并进,将更加紧密地拉近双方的经济和人文联系,不仅将进一步做大双方的合作蛋糕,增强双方的综合国力,也会使双方的相互信任大为增强,合作的民意基础更为牢固,从而有利于铲除各种安全隐患滋生蔓延的土壤,消解产生安全问题的根源,进而推动双方的安全合作走向标本兼治,驶入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是中国-中亚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为新时期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性保障。建交以来,中国和中亚国家的安全合作主要是通过双边渠道和上合组织进行的。上合组织成立后,在安全合作机制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已基本建立起涵盖各个安全合作领域的多层次的较为完善的合作机制,为包括中国和中亚国家在内的成员国安全合作提供了应有的组织保障。而中国-中亚机制的建立则更进一步,为中国与中亚国家提供了为双方合作服务的专门性平台,包括中国-中亚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公安内务部长会晤机制等,从而使中国和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机制性保障更加有力和便利。随着中国-中亚机制下新的安全合作机制的陆续建立和运行,新时期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安全合作将得到进一步的机制保障,从而将有利于更加有效地应对和化解面临的共同安全威胁和挑战。
(二)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成果与亮点
1.安全合作政策基础牢固,在双边和多边层面沟通协调顺畅。首先,中国与中亚五国战略伙伴关系提质升级,为打造命运共同体和进一步深化安全合作夯实了政策基础。哈萨克斯坦是中国在中亚地区最大邻国。建交以来,两国顺利解决了边界问题,政治互信不断加深,安全合作重点转向非传统安全领域。2011年,双方宣布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19年9月,双方宣布发展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22年9月,两国宣布朝着打造世代友好、高度互信、休戚与共的中哈命运共同体愿景和目标努力。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在2012年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2016年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22年宣布在双边层面践行命运共同体。2024年1月,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访华,两国元首签署了《关于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拥有完善的安全合作政策基础。2013年,双方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18年,两国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23年,双方建立新时代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决心构建睦邻友好、共享繁荣的中吉命运共同体。中塔两国于2013年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17年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23年宣布构建世代友好、休戚与共、互利共赢的命运共同体,2024年宣布发展中塔新时代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国和土库曼斯坦拥有较好的安全合作政策基础,两国在2013年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23年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宣布在双边层面践行命运共同体。
其次,中国与中亚国家均重视打击“三股势力”,安全合作的关注重点和理念一致。2024年7月3日,中哈两国元首签署联合声明,强调继续深化政治互信,愿积极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共同打击“三股势力”,维护两国和地区安全与稳定。2024年中乌在联合声明中强调,双方将继续共同打击“三股势力”,深化执法和安全领域合作,开展两国执法和安全部门联合反恐训练。近年来,中吉强调深化执法和安全领域合作,加强边境管控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打击包括“东突”恐怖势力在内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三股势力”。塔吉克斯坦是中亚地区唯一发生过内战的国家,国内安全形势复杂,与战乱不断的阿富汗有着漫长边界,反恐禁毒压力较大。中国与塔吉克斯坦有着近500公里的共同边界,安全合作一直是中塔合作的重点领域,拥有完善的安全合作政策基础。两国在防范涉恐人员跨境流动等边境安全方面加强合作,重视关键基础设施、大型企业和具有战略意义的合作项目的安全保障。中国与土库曼斯坦强调打击“三股势力”,加强重点项目安保经验交流,确保战略性合作项目安全稳定运营。
最后,中国与中亚国家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安全政策沟通与合作卓有成效。2024年7月,中国、上合中亚成员国与其他成员国共同签署了新的安全合作文件,包括《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25年至2027年合作纲要》等,②并在阿斯塔纳峰会的宣言中一致表示,将继续采取旨在加强上合组织反恐合作的联合行动,包括举行主管机关联合反恐演习和联合反恐军演,以及通过地区反恐怖机构对地区局势开展常态化监控;继续加强成员国司法部门在法治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在立法、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普法、信息化等领域交流经验和开展合作;支持定期举行“蛛网”禁毒行动、“无毒世界”禁毒预防行动和其他活动。
2.安全合作深化升级。中国与中亚国家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应对共同安全威胁的安全合作机制,包括沟通对话机制、情报交流机制、联合行动机制、执法能力培训机制和定期联演联训机制;联合打击“三股势力”、跨国有组织犯罪、贩运毒品和非法武器走私;加强应急管理领域交流合作,在自然灾害防治、保障安全生产和紧急救援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共同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首先,深化防务安全合作,举行执法安全部门联合演习。防务安全合作充分体现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安全合作水平,标志着安全合作迈上新高度,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21年8月18日至19日,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开展了2021年中塔“反恐协作-2021”联合反恐演习。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联合反恐演习的实战性、专业化与科技化特点突出。反恐演习有效震慑了恐怖势力,提升了协同作战能力,演习合作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拓展,协作能力与水平日益提升。反恐演习展示了中国和中亚国家共同打击“三股势力”的坚定决心和行动能力。2023年中国-中亚峰会后,各方积极推动建立中国-中亚公安内务部长会晤机制。2024年9月10日,中国-中亚公安内务部长会晤机制首次会议在中国连云港市举行,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国-中亚峰会精神和《西安宣言》,开创了中国-中亚执法安全合作新局面,有助于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
其次,继续凝聚和深化信息安全合作共识。2020年,在上合组织莫斯科峰会期间签署的《关于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的声明》和《关于打击利用互联网等渠道传播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的声明》,全面阐明了上合组织关于维护国际信息安全的宗旨、原则和目标,集中体现了上合组织在国际信息安全方面的新理念、新主张。2021年9月,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制定了《上合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2022—2023年合作计划》,强调把保障国际信息安全作为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的优先任务,为加强中国与中亚国家合作打击各种网络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机制建设方面,地区反恐怖机构是上合组织信息安全合作的主要依托,通过协调各国行动,帮助各成员国关闭涉恐网站,遏制网络恐怖主义蔓延。
再次,组织研修和培训活动,提高执法能力建设。中国公安机关、武警部队为中亚国家执法安全部门在禁毒、边防、刑事侦查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研修和培训,推进执法业务和警务技术交流,其中既有双边共同举行的业务研修班,也有多国学员共同参与的培训班。中国依托“连云港论坛”国际合作平台,积极支持中亚国家执法安全人员能力水平的提升。该论坛自2015年创办以来,以创新思维和务实举措推进执法安全合作,服务全球经济发展。论坛已先后成功举办了5次大会。2022年连云港论坛转型升级为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至今已召开过3次大会。2024年4月,在新疆乌鲁木齐,首期中亚五国安全风险防范交流培训开班,促进了边境巡逻与管控的合作。
最后,在司法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在上合组织框架下,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司法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交流、协作与互助活动,包括刑事司法合作、民商事司法合作、司法协助、司法经验交流、司法人员培训等。在中国-中亚机制框架下,中国与中亚国家完善司法合作机制,举行检察机关的定期会晤,并建立常态化的互访交流机制。2024年9月24日,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会议围绕“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中国-中亚国家法院公正司法”这一主题展开交流,是在深入落实中国-中亚峰会元首共识背景下举办的一次重要司法高层会议,为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的司法交流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标志着双方司法交流合作开启了新的篇章。会议通过了《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乌鲁木齐声明》,就健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开展环境司法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司法能力与水平、拓展司法交流平台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
3.应急管理合作成为中国与中亚国家双多边安全合作的亮点。中国西北地区与中亚国家共同面临地震、洪涝、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也同样都肩负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艰巨任务。2022年6月8日,“中国+中亚五国”外长第三次会晤在哈萨克斯坦举行,中方提出建立中国-中亚应急管理合作机制的倡议,得到中亚五国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2023年5月19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国-中亚峰会上的讲话中表示,要加强机制建设,“倡议成立产业与投资、农业、交通、应急管理、教育、政党等领域会晤和对话机制,为各国开展全方位互利合作搭建广泛平台”。中国与中亚五国签署的《中国-中亚峰会西安宣言》中强调,各方愿加强应急管理部门协作,深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以及地震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2024年5月30日,中国-中亚应急管理部长级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中国与中亚五国签署《关于建立中国-中亚应急管理合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通过了《中国-中亚应急管理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6年)》。会议宣布正式建立中国-中亚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建立中国-中亚应急管理工作组。中方应急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中方愿同各方加强体制机制对接、协同做好应急救援、开展“小而美”合作项目。
自2022年以来,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应急管理部门加强了互动与协调,持续深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地震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举办了多场研讨活动,包括2023年10月的应急管理高级别智库论坛、2023年11月的安全生产能力提升研讨会和2024年的安全风险防范交流活动等。
2023年6月,中国“一带一路”气候与环境观测网首个国外超级观测站在塔吉克斯坦建成并投入使用。此观测站建在塔吉克斯坦的沙赫里图斯区,将提供中亚关键地区的沙尘、污染物和气象要素等综合观测数据,为中亚国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以及适应对策等技术服务。该观测站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2016年共同启动的气候和环境观测网的一项合作内容,观测网涵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20个预测站。
2024年5月,中国应急管理部就中国-中亚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建设情况举行发布会。据中国应急管理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中方同中亚五国紧急情况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共同努力,为构建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做了充分准备,在过去不到一年时间里,中方主办、五国参与,共同举行了论坛、研讨、培训、演练等活动,不断完善合作机制、谋划顶层设计、提升救援能力、做好救援准备。
中国与中亚国家在防震领域的合作已有深厚基础。自2019年以来,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先后加入由中国地震局发起建立的“一带一路”地震减灾合作机制。在中国-中亚应急管理合作机制框架下,中国与中亚国家加强地震及地质灾害防治合作,加强与中亚国家地方探讨建立边境强震、大震的应对处置协调机制,建立以技术输出、数据共享、人员交流、项目合作等全方位的防震减灾合作新机制,助力各方提升抗震救灾能力和水平。中国与中亚国家陆续开展了中亚天山区域GPS联合观测、地震地磁监测台网建设、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示范应用、一体化地震动模型与区划示范研究、新疆一中亚陆内俯冲带大震震源识别与危险性分析等多个科技合作项目。
新疆与中亚国家在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具有突出特色。天山地震国际学术研讨会连续多年成功举办,已成为中国与中亚地区地震科技交流的重要平台。2021年9月,第十届天山地震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乌鲁木齐举办,来自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国家紧急情况部代表和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2024年4—5月,首期中亚五国安全风险防范交流培训和中亚五国油气管道应急处置共训共练及演练专题培训在乌鲁木齐举办。此外,新疆与中亚国家还在自然灾害共防共治、跨境应急救援、边境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等方面加强合作,包括交流救灾经验和技术、建立跨境应急救援协作机制、火情信息共享通报和预警监测、地震数据共享等具体合作。
(三)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面临的制约因素
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正处于国际和地区形势变乱交织、国际和地区秩序新旧交替的激变之际。美俄竞合加剧,中亚地缘政治环境极其复杂,对地区安全构成冲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回潮,给中亚带来直接威胁;还出现了一些新型非传统安全挑战,包括气候变化、生态问题、粮食安全、能源安全、金融安全等。中国与中亚国家面临的共同安全威胁和挑战不断增加。
1.外部因素的牵制。近年美国加大在中亚遏华制华力度:大肆炒作涉疆议题,扶持涉疆反华组织,炮制散布谣言,煽动民间反华情绪,破坏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关系;大打“基建牌”,建立国际发展金融公司,并以所谓“蓝点网络”等拉拢地区国家参与,试图对冲“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发展与中亚五国的“C5+1”机制,多次举行“C5+1”机制外长会议并首次举行该机制峰会,企图将中俄排除在新的地区秩序之外;在撤出阿富汗后积极与中亚国家加强军事往来,举行联合军演,试图在军事上重返中亚,其中不无针对中国的图谋。
2.中亚内部因素的制约。在阿富汗变局、哈萨克斯坦“一月事件”、乌克兰危机等多重危机影响下,中亚地区的地缘战略价值凸显,同时地区各国也面临较严峻的外部压力。中亚国家尝试塑造新的地缘政治角色,通过“通道外交”、“纵横外交”推动该地区成为中南亚、中西亚的“枢纽地带”,希望以此减少地缘政治对抗加剧带来的外部风险,并走出一条新的跨区域合作发展道路。中亚国家从本国安全考虑,均强调对外交往的平衡性,中亚国家在与中国开展安全合作时不得不考虑其他外部合作方的态度,客观上令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安全合作受到一定局限。与此同时,中亚五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和状况存在差异,各国面临的安全问题和需求也不尽相同。这也使得中亚国家在与中国开展安全合作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兼顾各方利益。
3.相互合作因素的影响。中国和中亚国家在人口、规模、综合实力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随着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双方的差距更加明显,这使双方的安全合作明显失衡,中亚国家会因资金短缺而无法承担必要的军事装备更新、人员培训、情报收集等开支,从而会影响双方安全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由于中国与中亚国家在情报收集、分析和传递以及在军事安全技术和武器装备制式等方面的能力和标准存在不少差异,加上语言、文化等因素影响,都会给双方深入合作构成一定掣肘。
三、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发展路径
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中亚峰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我们要共同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地区国家内政、策动‘颜色革命’,保持对‘三股势力’零容忍,着力破解地区安全困境,携手建设一个远离冲突、永沐和平的共同体。”②这指明了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目标和方向,为未来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当前,全球和地区安全正处于一个复杂多变时期,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并发,地区安全治理愈加困难。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中亚安全合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凸显。2020年至今,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理念、形式和内容都有不少新的重要发展,双方的安全合作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未来中国与中亚国家应进一步强化安全合作新理念,持续推进安全合作的机制化进程,提高安全合作的效率和行动力;与时俱进,综合施策,有效应对和化解各种共同安全威胁和挑战。
(一)强化命运与共意识,实现共同安全
建交30多年来,正是秉持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中国与中亚国家成功地实现了边界安全,解决了边界问题,有效打击了“三股势力”,建立了安全互信。未来中国与中亚国家应继续秉持新安全观,积极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夯实安危共担、休戚与共、合作共赢的新型安全合作模式,从而实现共同安全和普遍安全:
一是要在核心利益上加大相互支持,切实兼顾彼此的安全关切。中国一如既往地坚定奉行尊重中亚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立场,坚决支持其走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实行独立自主的内外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外部势力策动“颜色革命”,干涉中亚国家内政。同时,台湾问题、涉疆涉藏问题、涉港问题等是中国的核心利益,中国在中亚的海外利益安全也日益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对此,中国也希望中亚国家继续给予中方坚定支持和切实有力的维护。
二是要积极合力应对所面临的共同安全威胁。新形势下,阿富汗境内的恐怖主义外溢、跨国有组织犯罪等,对中国和中亚国家安全的威胁未见减弱,反而出现抬头之势。同时,流行病、自然灾害、环境保护等非传统安全挑战也有所上升,迫切需要中国和中亚国家开展更为紧密的安全合作。双方应在全球安全倡议的指引下,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合作力度,努力形成有效合力,确保集体安全。
三是要共同参与全球安全治理,积极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当前,国际安全局势严峻复杂,全球安全治理机制碎片化。中国与中亚国家应大力倡导和积极践行全球安全倡议,更加坚定地维护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核心关键作用,加强在联合国、上合组织、亚信会议等多边机制内的对话与合作,就地区和国际热点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协调立场,支持对方提出的旨在维护国际安全与和平的倡议和主张,合力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努力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安全新秩序。
(二)加强机制建设,提升合作效率
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早在“上海五国”时期就已建立了国防、执法与安全协作机制。上合组织成立后,中国与中亚国家执法安全部门和军事部门建立了各层级定期会晤机制,组建了地区反恐怖机构,确立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从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安全合作机制。中国一中亚机制框架内建立了中国-中亚应急管理机制,中国一中亚公安内务部长会晤机制首次会议已举行。未来中国与中亚国家应从提高双方安全合作的效率和行动力出发,进一步加大安全合作机制建设,努力为双方安全合作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机制性保障。
一是要加强上合组织安全机制建设的协调和合作。2021年上合组织成立20周年杜尚别峰会期间,成员国领导人作出了关于完善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对安全威胁和挑战机制的决定。目前,塔吉克斯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塔吉克斯坦建议在杜尚别设立上合组织禁毒中心,作为上合组织的单独常设机构;俄罗斯主张将塔什干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升级为上合组织应对安全威胁和挑战综合中心;哈萨克斯坦提议在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基础上设立上合组织信息安全中心;吉尔吉斯斯坦倡议在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基础上在比什凯克设立上合组织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中心。对此,中国和中亚成员国应进一步充分交换意见,努力找到一个为各方接受的解决方案,力争尽早取得突破,实现早日落实,确保形成有效的上合组织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常设机制。同时,积极考虑新建上合组织争端调解机制,切实提高上合组织危机反应与管控能力。应灵活对待“不干涉内政”原则,积极考虑实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基础上,在充分尊重成员国和有关当事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依据成员国和当事国需求,通过争端调解机制的介入,化解矛盾,缓和危机,防止事态恶化,引导事态向积极方向发展。
二是要积极推进中国-中亚机制框架下的安全合作。一方面,切实运行好业已建立的应急管理机制,尽快完成建立中国-中亚公安内务部长会晤机制,并使其早日开始工作;另一方面,从深化和细化双方安全合作考虑,应该积极考虑着手新建服务中国一中亚务实合作的安全保障机制,以及时应对迫切的现实安全问题,包括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的天然气管道、大型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等。中国和中亚国家进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阶段,如何维护好中国企业和人员在中亚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当务之急,应积极考虑尽快建立中国在中亚海外利益保障机制。
(三)与时俱进推动合作,积极应对新型安全挑战
中国与中亚国家从边界安全合作起步,逐步扩大到共同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贩运、网络恐怖主义等领域,双方“安全合作始终与时俱进,内涵日益丰富、领域不断拓展、形式更为多样”,对话交流愈发深入,“共同为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筑起强有力的安全屏障”。未来中国与中亚国家应在现有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紧盯新的安全问题,努力把双方安全合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开拓双方安全合作新局面。
一是针对网络恐怖主义不断蔓延的新动向,加强信息安全、数据安全领域合作,合力应对信息安全面临的共同威胁和挑战,共同打击各种形式的网络犯罪活动,积极构建和平、开放、安全、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
二是鉴于流行病、自然灾害、环保等非传统安全威胁上升,要加大预防地区流行病合作,共同维护地区公共卫生安全;加强在防灾减灾方面的合作,提高防治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合作水平;积极开展中亚水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合作,在盐碱地治理开发、节水灌溉等领域加强协作,推动解决咸海危机,促进地区生态安全建设。
三是考虑到粮食安全、能源安全、金融安全等新型非传统安全挑战,要通过上合组织和中国-中亚机制,强化粮食安全合作;加大投资力度,深化粮食产业转型合作,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实施粮食贸易多元化策略,减少中亚粮食安全风险。通过建立能源安全合作机制,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拓展能源全产业链合作;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进新能源技术创新合作,确保双方能源合作可持续。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步伐,加大相互之间的本币互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降低金融合作成本;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建立金融风险评估系统,确保金融安全。
四、结语
在国际变局、地区变局下观察中亚安全形势,传统与非传统安全交织、政治风险与安全风险交织、地区内部安全与外部地缘博弈交织、激进的社会思潮与西方意识形态输出相互交织;新的问题层出不穷,包括对国家和社会构成危害的激进思潮、生态危机、气候变化、网络安全等对整个地区构成挑战的新问题。总之,在变局下中亚安全形势呈现出来的是综合问题、复合型特征,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治理。但是,中亚安全形势的复杂性和治理难度,给中国提供了更多与中亚国家开展安全合作的契机,有利于再塑造维护中国利益的周边战略格局。
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重大意义在于,作为构建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一环,安全领域的合作是丰富新安全观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宝贵尝试,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作出了努力。随着国际与地区安全形势的变化,中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密切,以及中国在地区安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使中亚国家与中国对于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已达成共识。中国最希望看到一个稳定而发展的中亚,稳定而发展的中亚也最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作为日臻成熟的安全合作机制,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安全合作具有持续性与协同性、多样化与深度化的发展特点,双方对合作安全理念的重要性具有更加深切的共识、具体领域的安全合作更加务实和细化、安全合作的领域更加拓宽。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安全合作不仅为双方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也对维护整个地区稳定和发展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作者:苏畅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郭曼若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