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全球治理倡议旨在回应全球治理体系中权威削弱、代表性不足、规则赤字等现有困境,为完善全球治理改革提出了系统性方案,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又一重大理论创新。当前,国际格局深刻调整,气候变化、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等全球性问题层出不穷,国际社会对全球治理合法性、有效性的需求更加迫切。倡议提出的“五个坚持”逻辑贯通、相辅相成,从全球治理的首要前提、根本保障、基本路径、价值取向、重要原则五个方面阐述了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回答了“构建什么样的治理体系,如何改革完善全球治理”这一时代课题。全球治理倡议既强调理念导向,又重视实践转化。在理论层面,倡议弘扬守正创新理论品格,凸显出系统性、公平性、务实性等鲜明特点,丰富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科学体系。在实践层面,在全球治理倡议的引领下,中国可在以下三个方向积极作为:一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二是积极践行多边主义,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三是立足全球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与紧迫需求,针对全球性挑战提出具体方案,由此推动实现更加公正合理、普惠包容的全球治理。
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是继三大倡议之后中国向世界提供的又一重要公共产品。当前,国际格局深刻调整,气候变化、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等全球性问题层出不穷,现有治理体系面临效率低下、代表性不足、规则滞后等困境。在大国竞争常态化背景下,各类治理主体间互信程度与合作意愿下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盛行,难以有效应对新旧全球性问题及挑战,国际社会对全球治理合法性、有效性的需求更加迫切。在这一背景下,全球治理倡议的提出正当其时,它强调主权平等原则,坚持国际法治,以共商共建共享践行多边主义,坚持以人为本与行动导向,回应了国际社会对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治理体系的期待。
一、时代背景:全球治理的问题与挑战
全球治理倡议的提出基于对国际局势变化与全球性挑战的深刻洞察,是对全球治理制度失灵、治理主体转型和治理效能衰减等紧迫问题的系统性回应。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频发,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网络安全等跨国性问题层出不穷,多边机制运行受阻,全球合作信心受损。因此,国际社会对建立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治理体系的需求更为迫切。
(一)联合国权威性受到侵蚀,治理制度部分失灵
联合国是二战后国际体系的核心,在维护国际和平安全、推动多边合作、协调各国行动和促进全球繁荣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当前大国竞争、地缘冲突、单边主义等现象严重冲击了联合国的权威性,导致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制度体系陷入部分失灵的困境。
一是联合国冲突管控机制失效,地缘政治风险居高不下。预防冲突、维护和平是联合国的核心功能。1948年以来,联合国曾在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部署了70多项维和行动。但近年来,联合国及其附属机构难以及时应对地缘政治危机,无法对国际冲突的烈度和范围进行有效管控。联合国安理会协调失灵,关于巴以问题、乌克兰问题等地区冲突的决议多次被否决,人道主义危机不断恶化。虽然联合国《未来契约》列明了安理会改革方向,但常任理事国在投票表决中常常观点对立,联合国大会与安理会演化为相互指责的场合,实质性改革寸步难行。
二是退群废约、撤资断供常态化,损害联合国权威与效率。近年来,美国因与联合国的多边主义间存在深层矛盾,遭遇集体抵制,接连退出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权理事会和《巴黎协定》等多边组织和条约,削弱了以联合国为核心的条约体系,产生负面示范效应。作为联合国最大会费分摊国,美国撤资断供成为常态。截至2025年1月,美国累计欠缴联合国常规预算与维和摊款超28亿美元,拖欠世贸组织数千万美元会费,导致联合国陷入财政危机,工作效率受到损害,甚至难以维系正常运转。此外,阿根廷、以色列效仿美国,分别退出世卫组织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进一步削弱了联合国权威。
三是“排他性小圈子”试图架空多边机制,联合国统筹协调功能受损。区域性国际组织和新兴多边机制大量涌现,一定程度上替代或超越了联合国体系内的贸易与金融组织,削弱了联合国的作用。尤其是个别大国试图将“排他性小圈子”之规则凌驾于国际关系民主化原则之上。其中,“美英澳安全伙伴关系”(AUKUS)协议涉及首次向无核武器国家转让核潜艇动力堆和武器级高浓缩铀,被多方认定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导致国际原子能机构权威受到冲击③。美国发起关税战,违反世贸组织非歧视原则,并相继抛出《美墨加协定》和“美欧技术和贸易理事会”,在联合国多边框架外另起炉灶。此外,美国以“美国半导体联盟”(SIAC)为基础,依托“芯片联盟”(CHIP4)和“印太经济框架”(IPEF)打造排他性高科技产业联盟,导致全球高科技产业链议题被抽离于世贸组织多边谈判,进一步削弱了世贸组织的权威性。
(二)全球南方国家崛起,治理主体亟待包容转型
随着全球南方国家的壮大,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正在从被治理者向治理参与者转型,逐步完成从“规则接受者”向“规则共建者”的身份转变。但现行国际制度在投票权、议程设置与规则制定层面仍有明显缺口,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与话语权尚未与其贡献度相匹配。
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背景下,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但全球治理的规则设定在很多重要方面反映的仍是发达国家的偏好。部分国际组织配额和投票权分配长期滞后于二战后全球经济格局的转变,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机构的关键职位大多仍由发达国家垄断;一些既有多边金融机构对新兴市场国家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融资需求响应较为迟缓,在贷款审批和政策附加条件上过于严苛。此外,发达国家在进行发展援助时也常根据自身地缘战略目标进行有选择援助。总体来看,发达国家的治理能力、援助能力和意愿下降,既希望将提供发展资源的责任向新兴市场国家倾斜,又不愿与其分享全球治理主导权,希冀在维持自身国际影响和战略利益的同时甩掉国际义务。因此,新兴市场国家即使拥有参与全球治理和提供公共产品的意愿,也无法改善其在现有治理体系中的不平等地位。
虽然国际社会大多数成员均主张世界多极化,但对多极化到底如何发展还未形成共识。在有效治理机制缺失的条件下,多极化极易演变为碎片化、无序化或阵营化。当前,世界多极化表现更为多样,一方面,全球南方国家主权意识进一步觉醒,在国际事务上开始不再附和西方的论调,采取更为客观中立、平衡稳健的立场;另一方面是国家间竞争更为激烈,中小国家更强调自我发展,主动寻求和创设治理机制。例如,在美国频繁滥用制裁背景下,越来越多国家采取“去美元化”手段,寻求建设本国金融信息传输系统与贸易支持机制。此外,欧亚地区一些中小国家对主权让渡的敏感度有所提高,并寻求建立权力架构更为平衡的地区治理机制。近年来,在中亚国家首脑峰会框架下,中亚域内一体化意识不断加强。土耳其、阿塞拜疆和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共建的“突厥语国家组织”也积极参与地区事务,加强成员国在能源、气候与数字化等领域的合作。由此,全球治理旧秩序正在瓦解,但新秩序尚未形成。
国际信任缺失导致治理主体之间合作意愿下降,全球治理议题被频频“政治化”和“泛安全化”,排他性、歧视性原则横行泛滥,多边主义精神受损。全球治理议题在一定程度上被安全议题压制,部分大国将供应链安全化,排斥全球化和市场原则,牺牲经济效率和经济增长。芯片供需、半导体产业链、人工智能技术等议题被部分发达国家定义为国家安全事项,进而纳入国内审查,将国内规则凌驾于国际规则之上。美国通过设置“实体清单”“涉军企业黑名单”和立法等方式,切断半导体企业融资渠道和芯片进口渠道,并联合日本等盟国,将供应链环节迁移到更易掌控的本土周边或“志同道合”的国家。上述关键技术领域合作程度的降低进一步加剧了全球范围内的发展不平衡。
(三)全球性议题解决方案与新兴领域规则缺位,治理效果亟待提升
首先,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缺乏治理规则,规则生产难以跟上治理需求。当前,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对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形成冲击,产生大量新兴问题与挑战,包括人工智能伦理、数据隐私、机器训练生成内容和智能武器应用造成的法律、知识产权和国防安全问题等。规则生产的天然滞后性导致上述新兴领域的国际规则存在大量空白。以人工智能领域为例,2024年3月,联合国安理会首次将人工智能军事化应用纳入国际安全监管框架,欧盟也在2024年通过全球首部《人工智能法案》,这些新兴规则仍需在实践中检验与完善。此外,在缺乏统一协调的情况下,各个治理主体争夺规则制定权,进一步导致技术标准差异化、治理碎片化。以人工智能伦理问题为例,联合国、区域组织和跨国公司等非国家行为体各自提出了治理标准。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21年11月通过了《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而微软、谷歌、Meta等12家科技巨头则在2025年联合设立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公约》。规则间差异使治理变得更为困难,尤其是西方大型科技企业凭借其在算法研发、数据资源积累上的优势,在国际治理机制中的话语权不断上升,能够通过参与跨国标准制定等方式直接影响数字技术领域的全球治理。
其次,在气候变化、生物安全、极地、深海与太空利用等领域,大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意愿和能力下降,各国行动缺乏统筹协调,治理效果不如人意。目前,全球碳排放总量远高于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的1.5℃控温目标所需的减排量。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已远超相应份额,其在经济实力与技术成熟度上也具备绝对优势,但不愿承担更多环境责任,且拒绝继续兑现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对发展中国家每年1000亿美元的气候融资承诺。尽管2024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9)提出了新集体量化目标,但缺乏法律约束机制与明确责任划分。内部政策分歧也进一步削弱欧美国家对全球气候治理的领导力。美国气候政策受国内党争掣肘,特朗普上台后美国气候政策倒退;东欧国家则考虑能源转型成本,对激进减排持保留态度。美国对待气候变化议题的态度也延伸至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领域。例如,挪威在2024年开放全球首个商业深海矿产开采,导致北极可持续发展受到挑战,国际社会强烈抗议。目前虽已暂停开采,但美国对挪威表示支持,并与其签署了关键矿产合作备忘录,不排除重启开采可能。在太空利用方面,美国利用优势地位持续积累太空资本,将太空商业化、武器化,将战略考量凌驾于太空秩序稳定之上,致使太空治理和中性规则制定进一步复杂化、艰难化。
二、理解全球治理倡议的核心要义
全球治理倡议是继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后中国提出的又一项重大倡议。这一倡议顺应人类社会发展大势,契合当今世界迫切需要,是从完善治理机制层面对前三大全球倡议作出的延伸和拓展。全球发展倡议聚焦推动国际发展合作,全球安全倡议着眼对话协商解决国际争端,全球文明倡议致力于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全球治理倡议指明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正确方向、原则和路径。四大倡议各有侧重,并行不悖,从不同角度为变乱交织的世界注入更多正能量。主权平等、国际法治、多边主义、以人为本和行动导向是全球治理倡议的五大核心理念。其中,坚持主权平等是全球治理的首要前提,坚持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根本保障,坚持多边主义是全球治理的基本路径,坚持以人为本是全球治理的价值取向,坚持行动导向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原则。五大核心理念逻辑贯通、相辅相成,构成了一套系统性、辩证性且富有时代特征的全球治理新范式,展现出鲜明的理论特色。坚持主权平等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霸权主义,是构建真正公平合理国际秩序的理论基石;坚持国际法治将法理的普遍适用原则提升至全球层面,反对双重标准,为全球治理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理论支撑;坚持多边主义,倡导普惠包容、协商合作的国际机制,超越了权力政治逻辑,是应对全球性复杂问题的必然理论选择;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使全球治理从“国家中心主义”回到人民福祉这一终极目标,让全球治理回归“人的生存与发展权利”这一理论起点;坚持行动导向原则,直指全球治理“承诺过剩、行动不足”的痼疾,反对空谈与推诿,主张将理念转化为具体项目、机制和解决方案,是对治理效能理论的强化。相较于国际社会其他治理方案,全球治理倡议的优势在于它的系统性、公平性、务实性和道义性:“五个坚持”涵盖了从规则制定、具体实施到成果分配的全球治理全过程,为全球治理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在保障各国公平参与的同时,重点强调全球治理的执行力与务实性,纠正治理目标偏离人民需求的现象,点明全球治理的价值归宿。
(一)坚持主权平等是全球治理的首要前提
主权平等是国与国规范彼此关系的最重要准则,也是联合国及所有国际机构和组织共同遵循的首要原则。全球治理倡议所提倡的主权平等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平等参与。平等参与的基础在于各国拥有同等的话语权,任何国际议题都不能由个别国家垄断,它反对单边主义和设置壁垒,坚决抵制以意识形态划线的阵营化对抗。当今世界,部分国家以“多边主义”之名行“排他性小圈子”之实,筑起“小院高墙”,将广大发展中国家挡在规则制定的大门之外,侵蚀了国际合作的根基,平等参与原则是对这种“伪多边主义”的有力反击。
二是平等决策。所有国家都享有平等的投票权与规则制定权,任何国际议程都必须由各国“共同商量着办”。它反对多边机构沦为少数大国操控的工具,反对将绝大多数国家排斥在决策之外的“实力优先”。只有把平等决策纳入制度、落实到实践程序,才能消除霸权主义,使全球治理真正体现人类的共同利益,而非少数强权的私利。只有平等决策的权利得到保障,各国才会产生合作意愿,激发参与治理的动力,形成全球治理合力。
三是平等受益。各国无论贫富,都应平等分享全球治理成果。这一理念是对全球治理长期“分配不公”的有力驳斥。少数发达国家借资本、技术和制度优势,将全球治理收益集中到自己手中。发展中国家在很多情况下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但却始终处于收益的边缘地带。在全球治理的所有领域,都应打破“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循环,让每一方都能在全球价值链、创新链、规则链中获得实实在在的红利,使全球治理真正成为共商共建共享的公共产品。由此才能重塑开放包容的全球治理体系,使多边合作回归“互利共赢”的本质,真正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
(二)坚持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根本保障
在全球治理倡议中,坚持国际法治主要体现为三项要求。一是全面、充分、完整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等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国际法治的首要内容,就是全面、充分、完整地把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等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落到实处。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主权平等、和平解决争端、不干涉内政等条款,不是可以凭主观意愿随意取舍的条款清单,而是所有国家必须整体践行的法律义务。任何选择性适用的做法都会直接削弱国际法的权威性,动摇全球治理的根基。只有让联合国宪章精神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才能真正以国际法治促进全球善治,确保国际秩序稳定可预期。
二是确保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平等统一适用。不能因国家强弱、利益差异而出现选择性执行或双重标准,这是多边机制能否取信于世人的关键所在。一旦失去平等统一适用属性,国际法便会沦为权力政治的遮羞布。唯有将其完整、无差别地落实到全球治理每一环节,才能让所有国家共享发展成果。此外,在治理规则尚不完善的新兴领域,要在广泛共识基础上制定国际规则。国际司法机构亦须审慎行使管辖权,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只有将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平等统一适用的原则转化为各国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的共同准则,才能使全球治理始终运行在公平正义、普遍受益的法治轨道上。
三是大国应主动担当,维护联合国宪章与国际法权威。大国若奉行选择性适用态度,对法条进行任意解释,妄图将其规则强加于国际社会,则会进一步加剧对“联合国失效、国际法失灵”的担忧,全球治理也将随之失序。因此,大国须主动担当,成为国际法治的倡导者与维护者①。大国应带头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尊重联合国安理会等机构的裁决与程序,以自身行动昭示“规则面前无例外”,才能巩固国际法的普遍约束力和公信力,为共同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
(三)坚持多边主义是全球治理的基本路径
全球治理倡议中的坚持多边主义主要体现为三大具体要求。一是始终将多边主义作为现行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的核心理念。多边主义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依靠。多边主义以“共同制定、共同遵守、共同受益”的平等逻辑,为世界提供了唯一可持续的秩序框架。从历史来看,联合国宪章奠定了战后国际体系的多边基石;从现实来看,世贸组织(WTO)的贸易规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应对金融危机的机制、《巴黎协定》的气候治理安排,无不依赖多边谈判、多边协议和多边监督才得以运行。只有坚持多边主义,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与分配才能获得程序正当与结果正义的双重保障。因此,多边主义是使国际秩序保持稳定性、包容性和可预期性的核心。
二是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多边主义的本质是通过平等协商、合作共建和成果共享来解决全球性问题,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在多边主义的实践过程中,“共商”强调各国在全球治理中享有平等发言权,反对由少数国家主导国际规则;“共建”强调责任共担、合作应对挑战,而非将负担转嫁他人;“共享”则确保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避免“赢者通吃”的局面。历史反复证明,当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得到尊重,世界便能凝聚合力应对危机;当这一原则被破坏,单边主义抬头,全球的信任根基就会被侵蚀,合作的空间就会削弱,进而陷入分裂对抗的恶性循环。
三是发挥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联合国是践行多边主义、推进全球治理的核心平台,其权威与效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唯有充分发挥联合国在制定国际规则、协调全球行动、化解冲突纷争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才能对单边行为构成约束,为各国提供平等协商的机制化渠道。任何绕开或弱化联合国的行为都将割裂国际法治、削弱集体信任,并最终背离多边主义的初心与方向。在联合国的统筹下,其他全球和区域多边机制才能立足自身优势,有序协调配合,从而在全球治理中发挥出建设性作用。
(四)坚持以人为本是全球治理的价值取向
全球治理倡议所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主要体现为三重内涵。一是推动“以人为本”的治理议程,以人民福祉作为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的终极目标。全球治理要以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为目标,不断为民众提供信心和稳定预期。全球治理的所有议题最终都落脚于人的生存与发展:供应链波动直接影响人民衣食住行,数字治理规则变化决定个人隐私与表达边界,气候变化影响着子孙后代的生存空间。因此,全球治理绩效的度量标准应不断从经济体量、增长指标转向以“人”为核心的发展指数,将人民福祉嵌入规则制定、执行与评估的全流程。只有以此为目标,全球治理才能超越权力博弈,建立起提供平等发展机会的制度平台,为应对全球挑战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是保障各国人民共同参与全球治理的权利。各国人民是全球治理的根本参与者,只有让人民群众中的多元主体拥有制度化的参与、发声与监督渠道,全球治理决策才能摆脱精英俱乐部的封闭循环,获得真正的合法性与执行力。各国人民不仅是治理效果的最终检验者,更是解决方案的持久源泉,只有保障人民群众的知识、诉求与创造力源源不断地从各个层次的公共领域持续输入,才能将国际协议转化为具体微细的本地行动,赋予全球治理以执行力。离开各国人民的广泛、平等、有效参与,任何多边机制都会因丧失社会根基而无法推进实践。
三是保障各国人民共享全球治理成果的权利。人民是全球治理的根本受益者,无论是经济援助、公共卫生改进还是数字红利,都应确保不发达国家的普通民众能够获得与发达经济体同步的改善机会。应将共享成果原则纳入议程设定、标准制定和治理实践的全过程,把共享成果的权利转化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和资金保障的具体条款,防止“北方决策、南方买单”的结构性失衡,不断弥合南北鸿沟,实现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行动导向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原则
全球治理倡议的坚持行动导向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避免治理碎片化。当今世界,气候、卫生、金融和数字等议题高度交叉耦合,各国产业链与供应链之间密切相关,若各机制继续条块分割、标准各异,其行动成本必然上升。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责任涉及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只有系统谋划,才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在紧迫性问题和长期性挑战的解决方案之间找到平衡。因此,必须加强各治理主体间的系统协调,建立统一的行动路线、兼容的指标体系和匹配的国际制度,这是全球治理迈向公平、有效与可持续的必由路径。这样才能防止“各自为政”诱发的新失衡,并最终构建起富有韧性、共享繁荣且具备自我更新能力的全球治理体系。
二是解决实际问题,打造更多可视成果。全球治理的有效性最终要靠可量化、可展示、可复制的具体成果来检验,坚持行动导向原则反对空泛的议程设置和抽象的辩论,要求将宏大目标拆分为可见、可执行、可落地的具体项目。某个口岸的通关时效缩短、某片雨林碳汇功能的恢复,都是全球治理目标中的“最小可视单元”。只有锚定实际问题,以结果为导向,不断完成“可视化”目标,才能建立起可复制的全球治理方法论体系,形成良性循环。
三是充分调动资源,实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有机互补。发达国家要切实履行责任,提供更多资源和公共产品,应通过兑现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开放技术转移、增加融资等方式,积极提供全球公共产品,为南方国家融资与获取技术提供更多可能。发展中国家要联合自强,利用市场体量优势、提高技术能力、升级基础设施,并在减贫、生态保护等关键领域分享经验并积极实践,提升全球治理话语权。只有构建起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协同配合、有机互补的格局,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展望全球治理倡议的实践路径
全球治理倡议源于新时代中国外交恢宏历程,彰显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责任担当,是对中国长期以来参与全球治理丰富实践的总结、提炼和升华。落实全球治理倡议,需要在“五个坚持”原则指引下,发挥中国作为大国的建设性作用。针对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困难、代表性不足与行动效率低下三大治理问题,全球治理倡议的实践路径具体可分为三大方向,一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完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二是积极践行多边主义,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三是立足实际问题与紧迫需求,针对全球性挑战提出具体方案。全球治理倡议将指引中国外交在改革完善全球治理进程中展现更大作为,以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为基本遵循,聚焦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最关心的实际问题,打造更多可视成果,为各方共享发展机遇注入新动力,为携手应对挑战提供新方案。
(一)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完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
全球治理倡议有效推进的前提是保障联合国的核心领导力,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实现公平正义的共同治理。中国始终支持联合国发挥核心作用,以“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为基本遵循,积极贡献制度与范式创新,推动联合国改革与各项议程实施。
首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推动形成公平正义、普惠包容的共同治理格局。“共商共建共享”是中国一贯秉持的国际合作理念,“一带一路”倡议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实践典范,也是中国推动形成公平正义、普惠包容治理格局的主要抓手。继续深化“一带一路”,以中国发展带动世界发展,是中国落实全球治理倡议的必然选择。在“一带一路”的实践进程中,中国真正将全球治理倡议的“平等参与、平等决策、平等受益”原则落到实处,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多种形式的援助。目前,中国已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文件。近年来,“一带一路”创新合作范式,在民生项目基础上,打造“共享知识”新范式,中国与巴基斯坦等多个国家共同建设人才培养链,共建数字技术合作中心,切实提高了发展中国家的科技水平和人力资本素质。中国注重推动受援国的自主发展能力,通过技术转移和人力资源培训,助力受援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九项工程”助力非洲工业化,缩小发展差距;履行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人工智能能力的承诺,中国—金砖国际人工智能发展与合作中心在2024年正式启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大数据合作中心已累计为上合组织国家培训数字技术人才830余人次。此外,中国还在减贫、绿色发展、工业化、数字经济等多个全球南方国家关注的全球治理新领域推动一系列具体项目落地实施。
其次,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推动联合国各项议程实施。中国始终全方位支持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多边协调作用,积极推动联合国《未来契约》和《子孙后代问题宣言》等纲领文件的实施,以实际行动支持联合国人工智能、气候变化、医疗卫生及贫困治理等议程的推进。中国同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儿童基金会、难民署、世界卫生组织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近20个国际组织保持深度合作,在近60个国家实施了130余个项目,涵盖减贫、粮食安全、抗疫、气候变化等领域,受益人数超过3000万人。在数字技术领域,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安理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电信联盟、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机构框架内的全球峰会,积极支持联合国《全球数字契约》,提交多边合作与数字主权的立场文件,积极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的制定进程。在贸易领域,中国积极支持WTO电子商务谈判,并率先在国内开放试点,以便落实首个全球性数字贸易规则《电子商务协定》。中国—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信托基金自设立以来实施了一系列南南合作项目,300多名中国专家通过项目“授人以渔”,分享中国经验技术,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升粮食安全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此外,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冲突解决与维和行动,是联合国第二大维和摊款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第一大维和行动出兵国,自1990年来已派出维和人员5万余人次,赴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维和行动,成为联合国维和的关键力量。
再次,积极为联合国改革提供制度贡献和范式创新。中国积极支持联合国改革,并将继续在联合国务实合作方面作出示范。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写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大裁军与国际安全委员会多个决议,打破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治理逻辑,为全球治理体系转型提供了替代性方案。中国推动在联合国成立“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将其打造为成员国与联合国共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有效平台,推动减贫、粮食安全等议题优先落实,到2024年底,已吸引82个国家加入。中国积极推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支持全球南方国家对联合国安理会席位分配的诉求,推动完善安理会决策机制。在全球治理新兴领域,中国积极为联合国贡献创新方案。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任内召开“新兴科技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影响”阿里亚模式会议,推动安理会聚焦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议题;中国向联合国提交《关于规范人工智能军事应用的立场文件》《关于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立场文件》,并推动中俄、中法双边声明纳入人工智能安全议题。联合国大会2024年通过了由中国提出、140余个国家参与联署的《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协议》,呼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人工智能能力。此外,中国还在联合国海洋大会期间发布了《蓝色伙伴关系原则》,为联合国生态议程的实施贡献了中国智慧。
(二)积极践行多边主义,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
坚持多边主义是提升全球南方国家代表性、推动国际民主化的核心抓手,也是落实全球治理倡议的重要途径之一。中国始终积极促进大国间协调,提升全球南方国家的话语权,增强各方合作意愿,赋能区域多边机制。未来,中国也将积极践行多边主义,推动加快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确保每个国家的声音都能得到倾听,每个国家都能在多极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引领,促进大国在多边事务中的协调合作。推进全球治理改革的重点方向是积极推进大国协调,以合作代替对抗,以共赢超越零和,促进大国在全球治理各个领域的务实合作。近五年来,中国推动建立了中美两国人工智能政府间对话机制,签署《中美应对气候危机联合声明》;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设立中美、中欧金融工作组,并牵头推动二十国集团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工作,加强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各国央行的对话沟通。中欧2025年联合发布《中欧领导人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确认七项共同行动计划,包括维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核心地位、加快全球可再生能源部署、提交覆盖所有温室气体的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NDCs)、在气候适应和碳市场建设等领域展开合作等。中俄共同推动金砖扩员,发布《关于维护国际法权威的联合声明》,呼吁加强军控、裁军及防扩散条约体系,并倡议在联合国成立“外空非军事化”多边谈判机制。中国、俄罗斯与中亚国家在上合组织框架下联合开展反恐演习、禁毒执法等合作。2025年,上合组织应对安全威胁挑战综合中心、信息安全中心、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中心与禁毒中心正式建成,成员国信息协调的加强将更有利于消除危机隐患,维护地区和平安全。面对热点问题,中国始终致力于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推动朝鲜半岛、巴以冲突、叙利亚和阿富汗等地区问题的解决。在乌克兰问题上,中方积极劝和促谈,先后提出“四个应该”“四个共同”“三点思考”的主张,联合巴西共同发布《中国、巴西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共识》及《中巴关于乌克兰危机的联合声明》,就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广泛接触交流。在中国斡旋下,沙特与伊朗实现历史性和解,为地区国家对话协商化解矛盾分歧、实现睦邻友好树立了典范。
二是提升南方国家话语权,强化全球南方协作。中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全球南方的一员,始终致力于帮助南方国家提升实力与话语权,增强南方国家间协同互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球南方开放包容合作倡议,宣布支持全球南方合作八项举措,打造全球南方团结合作主渠道。全球发展倡议带来了更符合全球南方利益和诉求的可持续发展合作新模式。中国积极推动为南方国家提供融资支持,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在提供贷款时不设置政治条件清单,为全球南方国家的减贫和可持续发展进程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国全面落实二十国集团缓债倡议,是二十国集团成员中落实缓债金额最大的国家。在南南合作方面,上合组织与金砖国家组织均实现历史性扩员,成为全球南方发声的重要平台。《上合组织未来十年(2026~2035)发展战略》和《金砖国家贸易与可持续发展框架》等文件的通过,进一步强化了全球南方协作框架。金砖国家敦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董会制定份额调整方案,并通过新的份额分配公式;呼吁调整世界银行的股权分配,纠正发展中国家代表性不足的历史问题。
三是创设新理念、新机制,赋能区域多边合作。在全球治理倡议框架下,中国持续创设机制、创新理念,赋能全球治理。在理念创新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指明了全球治理的总体方向;四大倡议并行不悖,各有侧重;“儒家—伊斯兰文明对话”和“亚洲价值观”等理念为区域合作提供了新动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海洋负排放”等可持续发展理念得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机构的广泛赞赏。在机制创新方面,近年来,中国发起创设的多边机制为全球治理作出了巨大贡献,包括亚投行、丝路基金、金砖新开发银行、中国—中亚合作机制、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和澜湄合作机制等。以亚投行为例,截至2024年底,其成员总数增至110个,成为成员数量仅少于世界银行的全球第二大国际多边开发机构。中国高度聚焦全球治理中的具体问题,积极提出可落地、可执行的实践方案。中国建立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网络,深化与南方国家的创新合作;中国在上合组织框架下重塑区块链贸易流程,“一单两报”高效通关系统在中欧班列落地实践,解决了关税敏感性商品贸易的风险问题,得到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众多欧亚地区国家认可。在中国的积极引领下,“全球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上合组织大数据合作中心”和“金砖国家人工智能联合研究小组”等机构相继建成。中国积极参与《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多边机制谈判,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目前已覆盖71国。中国多次向国际农发基金增资,并率先设立首个会员国“南南及三方合作基金”,以支持全球南方国家分享农村扶贫、可持续发展等经验。
(三)立足实际问题,针对全球性挑战提出具体方案
落实全球治理倡议的核心在于坚持力求实效,解决实际问题。中国始终致力于将大国担当与责任意识细化为具体行动,将继续以人民的获得为目标,不断为民众提供信心和稳定预期,既就当前紧迫问题提出有效应对方案,又着眼长期挑战探索根本解决之道。
积极履行大国责任,切实应对紧迫热点问题。中国始终坚定履行大国责任,为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和清洁能源发展等全球性挑战持续注入确定性。在气候变化方面,过去十年,中国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领域取得显著进展,完成超11.2亿千瓦的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球极端天气频发,气候治理紧迫性凸显的背景下,中国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成为经济绿色转型的核心工具。截至2024年底,已有超过5400个气候投融资项目进入项目试点库,培育气候友好型企业与项目。在生态保护方面,中国与32个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并建设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生物保护能力。中国推动建成“中国—上合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并利用光伏、盐生植物培养与智能灌溉系统等创新技术助力中亚地区解决咸海生态危机,在中亚建成多个海外农业科技示范园,帮助中亚国家在荒漠化土地和盐碱地治理开发、节水灌溉与动植物培育等领域进行治理,培养技术人才,增强中亚地区的生态韧性,助力农业可持续发展。此外,中国目前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要素最齐全的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构建起覆盖18%国土空间的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以人为本,弥合南北发展鸿沟。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持续向全球南方国家提供支持,以民生为导向,通过设立基金、技术转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帮助落后国家人民脱贫致富,实现均衡发展。中国设立“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丝路基金”和全球发展倡议专项基金,并不断增资;中国推动“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升级为“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增强国际社会对于南方国家发展议题的重视。2020~2024年,中国共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建设全面提速,共实施395个绿色能源建设项目,包括189个太阳能光伏项目、90个风电项目、55个水电项目和31个储能项目。中国在菲律宾、老挝等东南亚国家援建医院、水电站、桥梁、公路等项目,在非洲国家援建大型电力设施、光伏电站,改善了民众生活条件。此外,中国还打造中白工业园、泰中罗勇工业园和中巴经济走廊等经贸合作区,促进就业减贫;积极输出先进技术与脱贫经验,建立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为各成员国培训农业技术管理人才5万人次;在海外建立10个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区,广泛开展高效农业技术集成示范,为破解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难题探索有效路径。根据世界银行预测,到2030年,“一带一路”倡议有望帮助相关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为全球发展合作注入新动力。
引领新兴领域规则创设,贡献中国智慧。作为新兴领域全球治理的关键参与者,中国持续为治理赤字明显、紧迫性较强的议题贡献创新方案。近年来,中国积极推动国内改革与国际合作,夯实参与新兴领域治理的现实基础。在数字经济方面,中国提出《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促成跨境数据流动标准互认协议签署;深度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拟定,尤其对协定中的电子商务章节与知识产权条款有重要贡献。在气候治理方面,中国联合欧盟制定《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助力绿色金融,为其他国家制定共同目录提供了蓝本,对可持续金融全球标准趋同作出重要贡献;2025年上合天津峰会推动设立了“中国—上合组织能源合作平台”,并建立了能源合作指导委员会与能源合作项目库等组织架构。未来五年,中国将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共同实施“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让中国可再生能源技术成果惠及欧亚国家,为能源转型和气候治理作出更多贡献。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2024年中国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共建全球工业人工智能联盟卓越中心;2025年中国政府倡议成立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协调全球技术标准,建立算力共享机制,在联合国大会得到绝大多数国家支持。此外,中国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和《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也得到众多全球南方国家的积极响应。
结语
全球治理倡议以“主权平等、国际法治、多边主义、以人为本、行动导向”五大核心理念系统回应了联合国权威弱化、全球南方国家代表性不足、新兴领域规则赤字等系统性难题,为动荡变革时代的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展望未来,中国可为探索破解全球治理中的“集体行动困境”贡献更多新方案。一是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完善,以共商共建共享为根本原则践行多边主义,促进形成公平合理的全球治理秩序。二是积极创设各国自主参与的多边合作新机制,深度聚焦全球治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可落地、可执行的解决办法。三是推动国内治理与全球治理良性互动,以科技创新推动治理现代化,以自身发展带动世界发展。全球治理倡议回应了发展中国家对于公正合理全球治理体系的共同诉求,让全球治理规则更包容、资源更均等、行动更可见。未来,中国将与各国一道,合力共当全球治理改革的实干家,筑牢国际公平正义的防波堤,打造破解难题挑战的金钥匙,开创惠及各国人民的新前景。(作者:张誉馨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任琳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